******改革局关于安溪县第二水厂
工程-取水泵站(含配套管道)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含配套管道)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含配套管道)(项目编码:2411-350524-04-01-307934)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含配套管道)。
二、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安溪县凤城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1、取水规模 16.5 万 m 3 /d 的取水泵站 1 座,包含取水头部、取水自流管道、取水泵房、应急加药间及变配电间,以及厂区道路、挡墙、围墙大门,
厂区管道等;
2、原水管道:DN1600 原水管道总长约 1526m(含拱管段);
3、配水管道:DN1600 配水管道总长约 328m(含拱管段)、DN800 配水管道总长约 2315m。
五、建设期限:12个月。
六、招标内容:项目单位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11858.08 万元,工程费用 9781.6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33.06 万元,基本预备费 339.44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203.95 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及业主自筹等多种渠道筹措。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改革局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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