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10ktHMDS扩产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5楼、6楼(3320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10ktHMDS扩产能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现有厂区内(坐标:东经115°46′49.545″、北纬29°6′51.685″)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拟将现有3500吨/年HMDS装置扩产能至10000吨/年,同时生产中间产物18.6%盐酸24539.94t/a。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包括对现有HMDS装置(210)进行改扩建;贮运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的储槽区A(243)、盐酸储存、HMDS储存(258)、R02成品库,利旧改造1座142m3的51T闲置储罐为HMDS储罐;公辅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的3#冷冻站、氮气供应(由林德气体提供)、给排水,利旧改造现有供电系统,供热系统由园区集中供热提供;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主体处理工艺为LBQ-ABR厌氧+LBQ-好氧处理+臭氧氧化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8000m3/d)、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约4050m2)、事故应急池(全厂设有3座,有效容积分别是12000m3、5000m3、2400m3******消防废水兼初期雨水集合池(全厂设有4座,有效容积分别为5000m3、9500m3、5000m3、2800m3)等。 本项目总投资为2981.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总投资的1.68%。本项目依托现有劳动定员17人,采用四班三运转制,每班12小时,每天24小时连续生产,全年生产333天,8000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HMDS装置除酸、分离、精馏过程中的工艺废气(主要为HCl和TVOC),废气依托现有的一套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55)排放。 经处理后,有组织废气中TVOC排放满足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1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满足0.18kg/h)。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散逸出的无组织废气和罐区无组织废气。主要削减措施有:项目所有液体物料均采用管道、液泵(配计量设施)输送,可有效减少废气逸散;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将物料暴露的几率降至最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中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的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监控浓度值满足0.15mg/m3;厂区范围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和尾气吸收塔废水。废水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8000m3/d。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852-2015)高效集约发展区中污水处理系统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直接排放标准、《有机硅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T/FSI 099-2022)直接排放标准中的较严值要求后排入杨柳津河。当2030年年底企业对污水处理站改造完成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各类泵、搅拌器、风机等,噪声值一般在70~90dB(A)。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选用复合式消声器或阻性消声器,并加装隔声装置,如加隔声罩,建吸声厂房。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废除氯填料、废除水填料、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依托现有总面积为4050m2(2个1500m2,3个250m2和2个150m2,共7个)的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厂区道路硬化,注意工作场所地面、排水管道、废水收集池的防腐防渗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应的标准规范施工,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HMDS装置、储罐区A(243)、HMDS贮存罐区(256、258)、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或参照GB18598要求采用双人工衬层结构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为3#冷冻站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采用双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简单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办公楼、门卫室、厂区道路等,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完善专门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结合周边民井,建立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网络;排污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项目风险物质主要涉及三甲基氯硅烷、盐酸、六甲基二硅氧烷(HMDS)等。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中毒、火灾等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等物质外泄,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通用规范》(GB55037-2******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及燃烧,在车间设置围堰防泄漏措施,在排水沟旁还应建防火墙。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收集至事故收集池,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全厂设有3座,有效容积分别是12000m3、5000m3、2400m3******消防废水兼初期雨水集合池(全厂设有4座,有效容积分别为5000m3、9500m3、5000m3、2800m3)。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消防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八)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HMDS装置卫生防护距离向外50m,位于现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根据《报告书》,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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