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期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招标公告
万安县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期(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已具备招标条件,万发改招标核准字【2025】82号文件批准,招标公告已由建设监管部门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集团有公司
二、工程名称:万安县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期(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三、工程地点:万安县芙蓉镇光明村
四、工程概况: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1个万安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用地面积10201.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77平方米。其中包括1#办公数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框架结构)、2#回收分练楼建筑面积4377平方米(钢结构)及配套建设室外场区地面硬化、停车场、给排水电气、绿化及供配电等总图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
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63 元
八、工期:181日历天
九、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设计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及)以上;
3、本项目组织机构需配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人、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上岗证书,施工员、质量员为土建专业;安全员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 证);
4、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工,须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所有的证明材料全部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上传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标。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同时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确实因系统原因无法下载截图的须提供社保局加盖公章的相关公告或证明材料。
退休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明、有效返聘合同,其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
5、其他要求: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规定,外埠来赣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八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投标人应当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7、根据《吉安市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治欠推进 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8、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性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根据吉市管办字〔2025〕10 号文件通知的要求:
①关于明确投标单位造价工程师的情况:投标应严格执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应当由本单位注册一级或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应为土建或者安装专业)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本单位造价工程师应在编制人位置加盖专用章,如未签字、未加盖执业专用章或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在本投标单位注册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应提供“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本项目签章注册造价师有效的查询截图,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
②关于明确现场建造师答辩的情况:为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实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个年度内有3个未按要求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按照投标人提交的诚信守法承诺书的约定,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投标(次年 1 月 1 日恢复)。
******委员会或者招标人应通过“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投标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并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建造师的有关信息截图,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诚信投标。对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处理。
10、为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依据《关于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5〕589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开展标后履约提醒谈话工作。
11、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房建市政工程合理低价法
十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1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9时00分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开标大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
招标单位:******集团有公司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振斌 联系电话: ******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
万安县住建局投诉受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