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第六标段线路土地复垦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F08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第六标段线路工程管道实际长度363.8km,管道路由涉及甘肃省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永昌县四县一区。
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向项目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书面申请,提供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图件、规划设计执行报告、质量评估报告、检测等其他报告;申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依据土地复垦方案、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对土地复垦计划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会后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
为保证临时用地顺利验收及土地复垦保证金退还,拟对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第六标段线路土地复垦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进行招标。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95.1346万元,含税1%。
2.2招标范围:野外复核验收及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规划设计执行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复核检验报告;聘请专家对相关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相关报告及相关批复;组织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办理退还预存复垦费手续等工作,详细内容及工作量见附件1《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提供甘肃省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永昌县四县一区《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吐鲁番- 中卫)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7月30日;6月底前完成航摄影像生产、外业踏勘及调查、样点采集及样点化验检测等野外作业事项。
2.4实施地点:甘肃省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永昌县。
2.5分包规定:不允许分包
2.6市场资源情况分析:
(1)潜在投标人资源状况分析: 需要熟悉地方政府土地复垦验收要求及规定的潜在投标人 。
(2)市场供需及价格走势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收费,市场价格比较稳定。
(3)招标采购面临的问题和难点:本次招标面向社会招标,线路长,涉及范围广,工作内容除过土地复垦验收及评估外,还要组织专家评审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意见、办理退还预存复垦费手续等工作,需要潜在投标人能够与项目实施地点的四县一区国土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税务、乡镇等地方政府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具备一定的公共关系协调能力。另外,目前农民已耕种,进入农田作业前需要得到农户的许可,进入农田作业时注意保护农田及农作物。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2.7.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8.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12.18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7)《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第592号令,2011.3.1);
8)《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7.16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1.8修订);
10)《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1.8修订)。
2.7.2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5号);
2)《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3)《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
4)《国土资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0号);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9号);
6)《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
2.7.3技术标准和规范
1)《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
2)《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
3)《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甘肃省补充定额》(2013试行);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1998);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7)《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TD/T1031.1-2011);
8)《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6部分:建设项目》(TD/T1031.6-2011);
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标准》(HJ/T166-2004);
10)《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2.7.4技术要求
1)审查验收资料情况
对已经完成的西气东输四线第六标段天然气管道工程所涉及的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永昌县进行野外复核验收及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规划设计执行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复核检验报告四项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表1《工作量清单》。核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合规性,确保复垦工作有记录、可追溯。
2)核查土地复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对已经完成的西气东输四线第六标段(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永昌县四县一区所涉及的土地)进行核查,查看土地复垦计划目标与任务是否完成,包括复垦面积、地类恢复情况等。确保临时用地恢复到约定状态。
3)检查复垦后工程质量和耕地质量等别情况
查看土地平整度、土壤质地、肥力等有关指标指标,同时检查土地复垦方案中设计的有关水利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完成数量和质量情况,确保水利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质量具备正常使用的条件,保障农业生产和土地使用。对于复垦为耕地的,要评定其质量等别,确保达到相应标准,具备耕种条件。
4)查验土地权属调整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确认复垦后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权利人认可。检查土地复垦过程中各类文件、报告、图纸等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便于查询和管理。
5)核实征求相关土地权利人意见情况
了解土地权利人对复垦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对于合理诉求要妥善处理。
6)检查工程管护措施落实情况
查看是否制定工程管护制度和措施,明确管护责任主体,确保复垦土地和配套工程后期得到有效维护,长期发挥作用。
2.7.5质量要求
复垦验收报告需满足以下质量要求,以确保复垦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得到准确评估,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2.7.5.1内容完整性
1)项目概况:应详细说明复垦项目的地理位置、范围、面积、复垦目标等基本信息。
2)复垦方案执行情况:包括复垦工程的实施过程、采取的技术措施、工程进度等,要与复垦方案进行对比分析,说明是否按计划执行。
3)土地复垦效果:对复垦后的土地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土地的地形地貌、土壤质量、植被覆盖等方面的情况,需有相关的数据和实地照片等支撑。
4)配套设施建设:如灌溉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及是否满足农业生产或其他用地要求。
5)复垦资金使用情况:详细列出复垦资金的来源、使用明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7.5.2数据准确性
1)测量数据:复垦前后土地的面积、地形地貌等测量数据要准确,测量方法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数据应经过专业测量人员的审核和验证。
2)检测数据:土壤质量、水质等检测数据要可靠,检测机构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检测方法要科学、规范,数据记录要完整。
2.7.5.3分析合理性
1)复垦效果分析: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复垦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复垦后的土地是否达到了预期的复垦目标,如土地生产力是否得到恢复、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改善等。
2)问题与建议分析:对复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为今后的复垦工作提供参考。
2.7.5.4 格式规范性
1) 报告结构:应具有清晰的章节结构,一般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附件等部分,各部分内容应逻辑连贯、层次分明。
2)图表规范:报告中的图表应清晰、准确,图表的编号、标题、标注等要规范统一,图表内容要与正文描述一致。
3)文字表述:语言应简洁明了、准确无误,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的词汇,要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
2.7.5.5结论明确性
验收结论:报告应明确给出复垦项目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结论要基于对各项验收指标的综合评价,有充分的依据支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至少包括: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1.关键岗位人员
(1)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投标截止日前当月或上个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清晰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具备测绘或测量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注册测绘师资格,并供证书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当月或上个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投标人须具备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技术装备,且技术装备的数量应满足相应专业标准的最低要求。包括无人机、全站仪、水准仪、RTK均不少于一台。
以上设备均需提供照片、合格证、购买发票或者租赁协议等。
3.5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或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格式自定)。
******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油田公司承包(服务)商黑名单见辽河油田公司内部市场交易平台,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详见附件4。(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专业机构在招标文件中统一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5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6月13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3967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提示:1.中标人通过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1930 0066 193
银行行号:******0023
******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为便于财务月末对账,月末最后两天(工作日)请中标单位不要缴纳招标代理费。
中标人公对公汇款时在摘要、用途、附言处必须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无需备注“代理服务费、招标编号”等汉字字样。)
代理费发票为纸质版专票,需当月自取,以免因跨月导致丢失。标书费发票开具电子普票,预留的手机号开标后请关注“诺诺网”的短信。代理费发票领取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辽河油田物资公司一楼东财务,咨询电话:李女士 ******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张国强 联系电话:0427-******;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819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