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新镇镇村街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程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5-10-16
2、 原公告内容:答疑 ?????
更正为:文安县新镇镇村街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设计、施工) 答疑及澄清
1、 关于招标文件中 “招标公告3.11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中规定的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请问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回复:招标文件中未对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做出明确规定,投标人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2、暗标部分附件间可否留空白行?
回复:暗标问题按招标文件执行
2、 暗标部分图、表内文字排版格式要求是否同正文格式要求?
回复:暗标问题按招标文件执行
3、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中的招标编号是否和招标文件招标编码QZHB-******一致?
回复:招标编号和招标编码一致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