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拟定于2025年4月28日进行焙烧厂6号环式炉改造项目土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焙烧厂6号环式炉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一)主要施工内容
拆除混凝土地面、炉室中央两道钢筋混凝土立墙及盖板、炉体四周现有混凝土立墙内侧浇筑钢筋混凝土立墙、周围地面回填夯实并浇筑混凝土地面、施工排水沟及盖板、炉体两侧天然气管沟、电源线管沟及盖板、钢烟道制作安装、钢烟道底座、回填及上部混凝土地面。
(二)工程施工内容以方大炭素下发的,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设计的焙烧厂6号环式炉改造项目施工图为准。
三、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8:00。
(二)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8:00。
(三)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4:30。
(四)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7日。
(五)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二楼招标会议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递交资质审查文件并附联系方式。资质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资质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405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招标资料费500.00元;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招标资料费不予退还。
五、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二)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按照工程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完工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预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70%。
(三)验收款:工程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并且承包人开具剩余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
(四)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自办理交工验收证书签字次日起开始计算。
******银行承兑汇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要开具等额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汇款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340。
行号:******8806。
七、工期要求
(一)焙烧厂6号环式炉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总工期为180日历天,70日历天完成炉室中央、炉体四周钢筋混凝土立墙,具备筑炉条件。周围混凝土地面、施工排水沟及盖板、炉体两侧天然气管沟、电源线管沟及盖板、钢烟道制作安装及回填等根据筑炉施工进度配合施工。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二)施工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在工程结算时扣除违约金5000.00元。
八、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投标单位注册时间5年以上。
(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相关单位关联关系密切的,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不允许有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六)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九、招标方信息
******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何先生。
十、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公司党委负责人)
******(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