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六标段)施工招标代理。
2、项目概况:新建DN200-DN1200(无水磷石膏)双壁波纹管9175.93m,DN10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1565.45m,改造排水沟1923.5m,排水检查井226座,排水沟及管道清淤7317.8。
3、比选内容:完成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六标段)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4、服务地址:比选人指定地点。
5、完成时限:45天,以项目实际为准。
6、服务期限:至完成中标通知书办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以提供近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1)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受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配置人员均为本公司人员且须提供2025年度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比选申请人未经比选人同意擅自更换相关人员,招标人将取消比选申请人的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5日每天************办公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上午9时45分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比选人: ******建设局
******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 清镇市尚湖城展示中心二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七、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