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粮油加工厂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
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保康县粮油加工厂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一、答疑、澄清
疑问1:招标文件中控制价分项明细里的暂列金应分文不差不能取整,130万应该有小数点钱数,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数。这项暂列金能否直接分配在房建、安装、室外工程中列项。
答疑、澄清:修正“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修正为:因计价软件各有差异,暂列金:130.00万元(******.55元(不含税)),税后不能取整;因此暂列金:以“暂列金额明细表”******.55元(不含税)金额为准。
3.2 |
最高投标限价 |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t设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00 元; (其中分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房屋建筑工程:1478.12万元;安装工程:143.37万元;室外工程:266.43万元;) 备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和分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疑问2:招标文件下载的施工图纸是否需提供基坑支护与绿化图纸(涉及工程量无法套价)。
答疑、澄清:补充上传基坑支护与绿化图纸;
疑问3:下载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计价规范标准,无法准确进行计价。
答疑、澄清: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疑问4:工程量清单存漏算项目,所列暂列金应说明包含的具体内容。
答疑、澄清:工程量清单存漏算项目(如有)和暂列金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8月28日9时00分。
三、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图纸已重新上传,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1)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12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355号
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