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堰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淠河沿岸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金安区段)、淠干右岸片区步道系统完善工程(金安区段)三个项目检测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A2025-ZB057
2、项目名称:苏大堰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淠河沿岸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金安区段)、淠干右岸片区步道系统完善工程(金安区段)三个项目检测服务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询价
5、预算金额:23.3万元
6、最高限价:23.3万元
7、采购需求:
7.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苏大堰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淠河沿岸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金安区段)、淠干右岸片区步道系统完善工程(金安区段)三个项目检测服务。
(1)苏大堰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金安区境内,共分四个子项:片区道路海绵化改造、片区雨水管网建设、海心沙周边绿地海绵化改造、解放北路小区海绵化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硬化破除恢复、加铺沥青路面、老路病害处理、新建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环保型雨水口、雨水管网、绿化景观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92元,施工工期约120天。
(2)淠河沿岸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金安区段),项目地块概况:①淠河路海绵化改造,位于淠河路东侧,北起长安路,南至光明路******中学梅山路校区停车位改为透水铺装停车位;③淠河路与光明路交口游园,位于淠河路东侧,北起光华厂巷南至光明路,占地面积约1.3公顷。场地绿化率达74%、布设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并结合透水混凝土园路进行景观设计提升;④皋城广场海绵化改造位于六安市金安区核心地段、东接梅山南路,西至解放中路,南临佛子岭路,北靠人民东路,占地面积约8.3公顷,场地绿化率达44%。对广场破损铺装及园路进行透水化改造、结合公园绿地进行海绵设施布设;⑤光明路与青年路交口东侧游园海绵化改造,属于城市主干道交汇处,占地面积约0.4公顷,场地绿化率达85%;对现状地被退化、黄土裸露进行植被缓冲带改造;⑥九墩塘公园海绵化改造,位于六安市主城区核心地带,东接解放路,西临梅山北路,南至皖西大道,北靠人民路,占地面积约12.8公顷,场地绿化率达41%。结合公园空旷绿地打造成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并对破损园路改造成透水混凝土园路,以及对水体进行清淤、水体驳岸进行覆绿处理。项目总投资约******.18元,施工工期约75天。
(3)淠干右岸片区步道系统完善工程(金安区段),主要对天河东路、长安南路、龙河中路、梅山南路、八公山路5条道路的人行道及沿线公园内部园路进行改造,改造总长度约5.3km,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人行道透水混凝土铺装、沿线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等。项目总投资约******.88 元,施工工期约60天。
7.2服务内容:
(1)本次发包的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案编制(含标价的检测清单,并经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质量巡检、抽检、合同完工质量检测,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外观质量量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包括:①对原材料、半成品抽检及标准试验验证等;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③配合建设单位质量巡查:包括施工工艺、内业资料检查和外业实体巡查等;④按照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项目、频率及检验方法等进行检测和质量评定。并提供上述检测工作相应的成果资料。
(2)检测单位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检验评审标准及相关工程检测规范,符合本项目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发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过程检测。检测单位要按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内容和频率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平行验证试验,对工程外观进行检查、记录,对监理、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完成相应检测、审查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和综合督查。实际检测频率、检测项目必须满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要求并出具质量评定报告。
8、合同履行期限:自检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为止,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市政工程材料、地基基础);
②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收到发包人邀请推荐函的企业自行到******有限公司或联系代理机构线上获取(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本项目询价文件等相关资料。
(2)领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3、地 点:六安市文汇大厦12楼1223室
1、时间:2025年10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文汇大厦12楼1223室
七、其他事宜
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服务中心后楼二楼
联系方式:******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文汇大厦12楼122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64-******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推荐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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