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5年3月19日9:00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层交易厅公开随机选取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度(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租赁资产租金价格、房地产价值、土地价值、资产价值及其他类等评估服务。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够诚信经营,具有房地产、资产、土地评估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入选《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三、报名资料(采用电子化或邮寄方式递交)
(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3)签订完整的承诺书。
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选取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四、选取方式:随机抽取。
五、选取保证金转入我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营业部,账号:************5)
六、向成交人收取交易服务费¥2000元。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17时止。
委托人咨询电话:******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7-****** ******
邮箱地址:******
网址:http://****** ******
联系地址:龙岩市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评估服务选取须知
(项目编号:PG2025-36)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本次选取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选取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选取、报名时间、地点
选取会时间:2025年3月19日上午9:00
选取会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层交易厅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联系电话:0597-****** ******
二、项目内容及工作要求
1.项目内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2025年度(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租赁资产租金价格、房地产价值、土地价值、资产价值及其他类等评估服务。
2.工作要求:
(1)对委托人估价提供的实物和资料进行实地市场勘查、核实,明确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状况。
(2)评估目的为委托人确定合理公正的租赁资产租金价格、房地产价值、土地价值、资产价值及其他类等进行评估,要综合考虑各因素,合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出具符合规范的评估报告。
(3)评估机构及签字的注册评估师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必须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
(4)成交人对委托评估房地产、土地及资产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资产评估准则》等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规定的专门估价指导意见的格式和要求。估价报告若需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成交人应提交审查确认相关材料。估价报告若需专家评审的,成交人应提交评审相关材料,出具经由专家认可的评估报告。
(5)成交人在每次收到委托人评估业务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须提交本次评估报告签字的注册评估师身份证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在两个工作日安排至少一名对本次评估报告签字的注册评估师与委托人经办人员对接,并到现场察看评估标的物,同时必须按照委托人要求签到,否则以违约处理。
(6)每次评估工作根据委托人要求的项目评估清单内容进行,成交人在收到评估相关材料齐全后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按时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否则以违约处理,并且对逾期提交评估报告的,每逾期一日,成交人应按当次评估费的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复杂项目或特殊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可另行商定完成时间等事宜,否则以违约处理。
(7)成交人必须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评估结果保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
(8)成交人出具的评估报告严重偏离实际市场行情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无需支付委托评估费用,且有权要求成交人据实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在委托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委托人有权另行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9)委托人发现成交人在评估工作过程中或提交的评估报告初稿存在疏忽、遗漏、错误的,或者委托人需要咨询评估报告相关内容,为提升工作效率,成交人应在接到委托人电话或短信通知后3个小时内安排签字的注册评估师到委托人指定地点进行答疑,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否则以违约处理。
(10)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协商解除,委托人向成交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人按照违约处理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委托人无需支付委托评估费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委托人的评估服务业务,同时委托人有权另行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三、选取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够诚信经营,具有房地产、资产、土地评估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入选《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四、选取保证金
1.保证金5000元,必须于报名截止日17时前汇到本公司指定账户(******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营业部,账号:************5)报名参加的选取人与缴交选取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选取成交后成交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评估合同》,由委托人经过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保证金在本公司收到成交人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委托人书面通知退还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
3.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选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选取手续
1.有意参加选取人应提供如下有效证照复印件(采用电子化或邮寄方式递交):
(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3)签订完整的承诺书。
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选取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选取人应提供已足额缴交选取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换取选取保证金收款凭据。
(2)网上报名:选取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缴纳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提交相关材料凭证。
3.由于选取人选取材料未按时提交、未按时缴纳选取保证金、未按时到达选取会现场的均视为选取人放弃本次选取会报名。
4.如委托人撤回选取标的,选取人已经交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选取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选取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选取人参与本次选取的先决条件。选取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本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抽选程序
采用两轮摇球方式确定委托评估机构,但当参选的中介机构少于两家时(含两家),则暂停选取程序,在本公司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后另行公告。
第一轮抽球(确定N个评估机构代表的球号):
1.按评估机构数量确定M+N个编号(编号数字随机不重复)作为评估机构的“代码球”编号,由工作人员现场将M+N号“代码球”放入“摇珠”内;
2.由工作人员依次摇出N个“代码球”,该N个“代码球”依次代表评估机构对应的球号;
3.记录员按照上述摇球和评估机构签到的先后顺序分别登记第一轮摇号结果记录表,表中所示编号即为评估机构参加第二轮摇球的“代码球”号码;
4.清空“摇球”内所有“代码球”,准备第二轮摇球。
第二轮摇球(确定委托评估机构):
1.工作人员当场将第一轮摇出的N个“代码球”放入“摇珠”内,“代码球”号码按第一轮摇球评估机构在第一轮抽球结果记录表中的编号确定;
2.工作人员从“摇珠”内摇出1个成交评估机构的“代码球”;
3.记录员按照第二轮摇球结果登记成交机构确认表。
4.成交人须当场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2#窗口办理见证手续。
七、交易服务费
成交人须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2000元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八、评估项目付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付费标准
(1)租赁底价评估收费:每批次估价项目(标的数量不确定)计算一次评估费,每次评估费按2000元(含税费)计费。
(2)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项目:每批次估价项目(标的不确定同一地址地址)计算一次评估费,每次评估费按《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收费标准的3折计费;
(3)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一个项目整体评估计算一次评估费,每次评估费按《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6折计费。
2.若成交人无法按前述计费方式执行,则委托人另行委托第三方组织评估,成交人不得提出异议。
3.成交人按项目每次提供评估报告后,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人原则上在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当次评估费。
九、税费承担
选取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违约责任
成交人应价后反悔的,或者拒不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委托合同,或逾期未缴纳交易服务费,本公司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对选取标的再次选取或处理,本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人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
十一、特别提请注意事项:
1.选取人必须对本项目情况及选取流程进行充分的咨询和了解,若对标的和本公司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事项,应当于报名截止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由委托人或本公司在竞价进行前作出解释说明,一旦参与选取,视为无异议,并对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选取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产权交易网(http://******)、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潜在选取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选取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选取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选取人,即使选取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选取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选取人自行负责。选取人成为成交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本会场的监控设备与相关部门联网,以备接受公安、国资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