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现就2024年华东国际联运港物流仓储及运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T-2024-15625
二、组织类型:委托招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段号 | 标项内容 | 简要规格描述数量 | 数量 | 含税最高限价 |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 |
标段一:新能源集装箱正面吊、新能源跨越运输车 | 新能源集装箱正面吊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1台 | 311万元 | 488万元 |
新能源跨越运输车 | 1台 | 140万元 | |||
集装箱偏载偏重测量设备 | 1台 | 23万元 | |||
双枪充电桩 | 1套(包含电缆及安装) | 14万元 | |||
标段二:新能源牵引车 | 新能源牵引车配2轴集装箱运输半挂车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4台 | 376万元 | 807万元 |
新能源牵引车配3轴集装箱运输半挂车 | 4台 | 380万元 | |||
双枪充电桩 | 5套(包含电缆及安装,快充1套,慢充4套) | 51万元 | |||
标段三:新能源叉车、新能源12米剪叉车 | 新能源叉车(2.5T)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4台 | 48万元 | 105万元 |
新能源叉车(5T) | 1台 | 28.5万元 | |||
新能源12米剪叉车 | 3台 | 28.5万元 | |||
注:*1、本项目共有三个标段,先开评标段一,标段一结束后再开评标段二,以此类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每个标段可兼中。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必须分开制作,注明参加某个标段。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标段一: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所投设备必须提供质量证明书;标段二: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所投设备必须提供质量证明书;标段三: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所投设备必须提供质量证明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0时后至2024年12月01日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及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开标将于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在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标段一:8万元;标段二:10万元;标段三:2万元。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从基本账户)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每个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
十、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只在******有限公司网站(******)、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洪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质疑联系人:厉倩
联系电话:******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9-******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