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办公生产用房加固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办公生产用房加固施工项目,(招标编号:SCZT-2025-10162),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工期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采购内容:本项目办公楼结构形式为混合结构。修建于90年代,一层层高约 3.5m,二层~五层层高约为3.3m,建筑结构总高约18.9m;建筑平面大致呈矩形,总长约为31.5m,最宽处约为11.5m,建筑面积约1636㎡。
本项目为主体结构加固。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09.92万元(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100%,加固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102.8万人民币(单价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1)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明确的有效期内的同等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含《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明确的有效期内的同等级资质);
(3)具备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类似项目(房屋加固类)设计或施工的有效业绩,应满足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1.4 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以下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高处作业1人、低压电工1人。
2.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由施工方作为牵头人;
(2)设计方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设计资质,施工方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施工资质、人员资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2.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4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5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8投标人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2.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成都高新区紫丁巷******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一楼招标会议中心。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招标文件购买付款凭证。(付款请备注招标编号+项目简称)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高新区紫丁巷******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1楼招标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采招门户(******/)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三苏大道东段27号
邮 编:620000
联 系 人:卫老师
电 话:******
******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 址:成都紫丁巷2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纪世强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
账 号:************679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