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1、协助天心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做好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包括岗位归集,劳动力信息采集,重点群体精细化就业服务,完善重点单位对口联络服务,开展就业、创业、职业指导服务活动等。
2、负责执行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的人员遴选、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工作成效考评等,落实一定激励措施,对不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及时予以调整。在市人社局统一开发的“星城E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的“就业服务专员管理”模块,对全区就业服务专员队伍开展动态监管,着力提升就业服务专员工作成效。
违约责任
1、?服务质量不达标: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岗位信息及就业信息不准确,或存在错报漏报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有效整改,将影响半年度综合考评结果。若累计出现4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供应商需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2、泄露信息:若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违反保密约定,泄露相关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群体的资料及数据,对走访摸底采集到的人员信息及服务群体个人基本信息等),供应商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进一步扩散。同时,供应商需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等)承担赔偿责任。每查实一起,扣减合同金额5万元,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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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服务内容
1、组建人员队伍。提供并组建一支不少于23人的就业服务专员队伍,协助天心区人社部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服务专员应符合天心区相关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就业服务专员召开业务培训、工作例会,按时完成人社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就业服务专员充分利用“星城E就业”系统(即“长沙人社APP”的“就业服务专员”模块),为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精准就业服务,确保专员注册率与日常使用率达到100%。
2、进行岗位归集。按月做好企业岗位归集,广泛对接联系辖区范围内企业,尤其辖区内含园区产业链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及时掌握企业用工状况与需求,更新已有岗位的人员招用情况,确保岗位收集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及时通过“湘就业”“星城E就业”等系统平台发布有效岗位信息。
3、开展重点群体精细化就业服务。协助就业服务专干按月做好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信息采集和就业帮扶,及时建立台账并保持信息动态更新。重点关注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通过“点对点”的形式完成就业指导、岗位匹配、培训推荐及“一对一”精细化就业服务,尽快帮扶重点群体实现就业。
4、完善重点单位对口联络服务机制。建立与指定重点企业、辖区内指定高校的对口专项联络服务机制,按月开展重点企业招用工情况和人社服务需求动态监测,面向高校开展人社服务政策推送、就业服务需求确认和匹配等工作。
5、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行业的专业优势,广泛邀请行业专家、高校专业导师、就业创业典型人物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就业市场分析、择业观念引导、面试技巧辅导、职业技能提升等内容,深入校园、社区(村)等单位举办职业指导专场活动,深入初创企业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活动,为辖区内劳动者开好就业指导良方,为初创企业问诊把脉,提升就业创业的匹配度。
6、巩固工作成果。积极关注就业服务专员工作推进情况及所服务企业、个人的发展情况,对项目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帮扶安排等及时进行收集总结,大力挖掘优秀案例并及时宣传推介。
7、严格遵守数据保密规定。供应商要强化企业内部审核和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监管,要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可泄露或擅自使用人社部门及社区(村)基层平台提供的服务群体的资料及数据,对走访摸底采集到的人员信息及服务群体个人基本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一旦发现泄露,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例如上级安排的就业服务类相关工作、部门间的交流工作、入户走访、就业服务相关数据收集、电话核实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动态及其他相关就业活动,档案资料整理及数据管理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及地点要求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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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考核标准?
1、考评结果运用:对照《2025年度天心区就业服务专员考核评价体系》,成交供应商每月需将就业服务专员工作开展情况材料收集整理后报采购人;采购人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季度考评,半年度综合考评以前2个季度的季度考评得分相加后的平均值作为考核结果。?
2、采购人每半年度结合综合考评结果:若第一次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80分,即按“结算标准与方式”中第二批支付比例进行支付;若第一次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80分,将在第二批支付比例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合同到期并验收合格后,进行第二次半年度综合考评,若第二次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80分,即按“结算标准与方式”中第三批支付比例进行支付;若第二次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80分,将在第三批支付比例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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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天心区就业服务专员考核评价体系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人员分配 | 零工市场就业服务服务专员 | 1.人数要求:1人; 2.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任务和考勤要求落实专职工作;(2)负责零工市场日常接待与介绍;(3)做好相关求职人员的失业就业登记、就业情况动态确认、岗位推荐、培训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与记录;(4)每月帮扶求职人员实现就业不少于3人,并按要求提供服务记录;(5)按月做好零工市场企业岗位归集,每月不少于10家企业,不少于50条岗位;(6)做好招聘对接、企业沙龙等活动的企业对接与联络工作;(7)服从区人社局与零工市场的工作安排。 | 60 | 1.每月按要求落实考勤,每发现1人次未按要求到位情况,扣0.5分,总计1分; 2.每月按要求提供求职人员服务台账,未按要求提供扣0.5分,每发现一条不真实信息扣0.5分,总计1分; 3.充分利用“星城E就业”系统(即“长沙人社APP”-“就业服务专员”模块),为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精准就业服务,日常使用率达到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总计1分。 4.按月做好零工市场企业岗位归集,以《岗位信息收集表》的形式每月不少于10家企业,不少于50条岗位,企业或岗位信息数量每少10%扣0.5分,每发现一条失效或不真实信息扣0.5分,总计2分; 5.每月完成在“湘就业”“星城E就业”等系统平台录入新增招工企业信息并发布有效岗位信息不少于5条,毎少1条扣0.5分,总计2分。 6.服从其他工作安排并积极落实对个人、对企业服务,每查实1例投诉举报扣0.5分,总计1分; 7.每月区人社局与零工市场对其个人综合考核评分低于80分扣1分,总计1分; |
******街道就业服务服务专员 | 1.人数要求:14人; 2.工作要求:(1)建立对辖区内所有社区(村)的服务对口联络全覆盖,严格按照任务和考勤要求落实对口联络区域的专职工作;(2)配合做好相关未就业人员的失业就业登记、就业情况动态确认、岗位推荐、培训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与记******街道的人社服务工作安排。 | ******街道落实考勤,并及时拍好工作照片做好工作对接情况记录,每发现1人次未按要求到位情况,扣0.5分,总分5分; 2.每人次每月按要求提供对口联络区域当月新增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台账,未按要求提供扣0.5分,每发现一条失效或不真实信息扣0.5分,总计5分; 3.充分利用“星城E就业”系统(即“长沙人社APP”-“就业服务专员”模块),为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精准就业服务,日常使用率未达到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总计5分。 4.按月做好企业岗位归集,以《岗位信息收集表》的形式每人次每月不少于5家企业,不少于50条岗位,企业或岗位信息数量每少10%扣0.5分,每发现一条失效或不真实信息扣0.5分,总计5分; 5.每人次每月完成在“湘就业”“星城E就业”等系统平台录入新增招工企业信息并发布有效岗位信息不少于2条,毎少1条扣0.5分,总计5分。 6.服从工作安排并积极落实对个人、对企业服务,每查实1例投诉举报扣0.5分,总计5分; ******街道考核评分低于80分扣0.5分,总计5分。 | |||
区人社局就业服务服务专员 | 1.人数要求:4人; 2.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任务和考勤要求落实专职工作;(2)按月配合做好各类就业人员服务台账;(3)按月做好企业岗位归集汇总、报送与及时发布工作;(4)按月配合做好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对接与记录;(5)服从区人社局的人社服务工作安排。 | 1.每月按要求落实考勤,每发现1次未按要求到位情况,扣0.5分,总计2分; 2.服从工作安排并积极落实服务,每查实1例投诉举报扣0.5分,总计2分; 3.每人次每月部门考核评分低于80分扣0.5分,总计2分; | |||
项目统筹调度就业服务服务专员 | 1.人数要求:不少于4人; 2.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任务要求落实专职或兼职工作;(2)建立与指定重点企业的对口联系,按月开展招用工情况和人社服务需求动态监测;(3)建立对辖区内指定高校的对口专项联络服务机制,按月完成高校内人社服务政策推送、就业服务需求确认和匹配等工作;(4)按月做好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对接与记录;(5)服从区人社局与整体项目的人社服务工作安排。 | 1. 建立与指定重点企业的对口联系,按月开展招用工情况和人社服务需求动态监测,并提供监测情况记录与分析报告,未按要求落实不得分,总计4分; 2. 建立对辖区内指定高校的对口专项联络服务机制,按月完成高校内人社服务政策推送、就业服务需求确认和匹配等工作,未按要求落实不得分,总计4分; 3.服从工作安排并积极落实服务,每查实1例投诉举报扣0.5分,总计2分; | |||
2 | 工作成效 | 就业创业指导 |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行业的专业优势,广泛邀请行业专家、高校专业导师、就业创业典型人物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就业市场分析、择业观念引导、面试技巧辅导、职业技能提升等内容,深入校园、社区(村)等单位举办职业指导专场活动,深入初创企业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活动。 | 5 | 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校园、社区(村)等单位举办职业指导专场活动,深入初创企业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活动,每月不少于1场,并及时提交活动的参与人员情况、现场图文等资料,毎少1场扣5分。 |
服务宣传 | 对就业服务专员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帮扶案例等及时进行收集总结、宣传推介。 | 5 | 每月撰写一篇宣传稿并经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发布。 | ||
3 | 日常管理 | 人员组织 | 保证在岗人员数量和工作效果达到要求,人员不足时及时做好人员补充,加强整体任务统筹 | 5 | 每月在岗人数不足23人,专员注册“星城E就业”系统注册率与日常使用率达不到100%,扣5分。 |
信息保密 | 第三方机构及就业服务专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可泄露或擅自使用人社部门及社区(村)基层平台提供的服务群体的资料及数据,对走访摸底采集到的人员信息及服务群体个人基本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 5 | 1.出现泄密情况,经查实后,每起扣5分,并扣减第三方机构服务资金伍万元; 2.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或相关机关处理。 | ||
学习交流 | 定期组织就业服务专员召开业务培训、工作例会;督促就业服务专员按要求完成区人社局因就业工作而下达的其他临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会议、业务培训、服务活动,报送就业宣传信息等。 | 5 | 1.每季度未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例会,一次扣1分; 2.每季度未督促就业服务专员按要求完成区人社局因就业工作而下达的其他临时工作,每人次扣1分。 | ||
4 | 综合评价 | 业务评价 | 区人社每月抽取3名就业服务专员进行业务考核面谈,主要考察对辖区劳动力就业情况熟悉程度、岗位信息的掌握以及工作态度价。 | 15 | 发现就业服务专员就业服务政策、负责区域内企业或重点群体情况不熟悉的,每人次扣5分; |
工作成效评价 | 按要求通过星城E就业打卡、提交工作报表、记录和其他资料等方式做好工作痕迹管理。 | 1.工作记录未达到要求,每发现1人次扣5分; 2.在各级督查中发现就业服务专员负责的重点群体就业状态不实,每查实1件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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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采用简易程序,由采购人自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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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付款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结算标准与方式:合同款项分三批支付;
第一批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第二批支付:半年度考评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第三批支付:合同到期并考评通过后,支付剩余25%合同尾款。
注:第二批、第三批支付按《2025年度天心区就业服务专员考核评价体系》考评结果确定实际支付金额,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后支付。(如遇特殊节假日等不可抗因素,付款日期顺延)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6、其它需要说明问题:
6.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就业服务专员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就业服务专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就业服务专员购买各类保险。服务期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妥善处置。?
6.2供应商成交后必须保证人员队伍的稳定,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报备;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
6.3采购人不提供人员食宿和交通工具。
7、本项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长沙市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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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