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5]FJRHZB[CS]******
二、项目名称:永泰县嵩口镇月阙村陪护式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550,000.00元 | 99.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永泰县嵩口镇月阙村陪护式服务):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永泰县嵩口镇月阙村陪护式服务 | 服务以乡村振兴为目的,以乡建乡创样板县为主要工作内容,开展“陪护式”服务 | 在服务周期内对嵩口镇月阙村建设提供重要节点现场陪护式服务并派驻设计师协助业主单位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根据项目服务事项,于重要施工节点派驻专人指导相应施工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 项 | 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 | 5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叶芳宝 |
评审专家: | 葛霞虹 、 游日章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按标准80%计取。(3)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泰县嵩口镇月阙村陪护式服务:0.6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嵩口镇道南村道南205号嵩口镇政府财政所二楼第一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嵩口镇道南村20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敏、隆桂英、林顺莹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