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农业要素大市场建设项目EPC(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涡阳县农业要素大市场建设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2025DFWGZ01499/JG2025-09-105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1日
开标日期:2025年7月22日
涡阳县农业要素大市场建设项目EPC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的拼音首字母排序公示中标候选人,拼音首字母相同的,按第二个字拼音首字母排序,依次类推;所有字拼音首字母相同的按中标候选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排序):
中******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涡阳县乐行路与天静宫路交叉口往北300米、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88号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投标报价91.60%,设计费用设计费率投标报价0.7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酒城大道与神农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凤凰帝豪商办楼807室。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投标报价92.20%,设计费用设计费率投标报价0.78%。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中******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涡阳县城关镇乐行路北侧、S202线西侧5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化章北街1号山西数据流量生态园4号楼4层4410-21房间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投标报价91.90%,设计费用设计费率投标报价0.81%。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经济开发区天静宫路188号
联系人:魏经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于四全、刘畅
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
******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亳州市涡阳县向阳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联系电话:055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