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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金湖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审批信息

2024 年金湖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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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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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24 年金湖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淮安市金湖生态环境局

                 2025 年 6 月


第一篇  综述

 

2024年,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里,全县生态环境工作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目标,以攻坚克难的决心与务实创新的举措,从蓝天保卫战的扎实推进,到碧水净土的系统治理;从生态修复的精准施策,到执法监管的创新突破,每一项成绩都凝聚着奋斗的汗水,见证着向绿而行的坚定步伐,也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4年,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30.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6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率为83.6%,同比改善1.4个百分点。全县10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为90%,达标率100%。省考以上断面无劣Ⅴ类水体。

统筹施策抓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治气方面,完成大气重点工程项目68个,推动3家重点排放企业落实友好减排措施,督促14家汽修企业完成活性炭更换,督办整改扬尘类问题200余个,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49辆,城区餐饮商户新增安装油烟治理设施98家,加强重点领域行业监督帮扶,共交办整改涉铸造行业企业问题34个、加油站问题3个、网格热点高值问题146个。治水方面,市定年度金湖县开发区污水分质处理管网改造工程、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和重金属污水处理厂等3个涉水重点工程均已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已整治完成1201个,推动完成涉磷企业整治21家,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成果已报送至省厅,2023年度城市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已完成,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2.5%。重点湖泊治理分别编制实施宝应湖、白马湖、高邮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列方案,并就高邮湖流域共治构建形成毗邻市县三方协同联治新格局。治土方面,推动关停退出的28宗地块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2个高风险遗留地块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开展13个污水处理厂周边土壤地下水监测,完成新一轮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排查,加强对1个行政村的农污设施建设和12个行政村的有效管控,完成44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备案。

强化生态促保护,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根基。开展新一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工作,台账资料全部上报省厅审核。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2—2035年)编制并印发实施,省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和高邮湖生态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有效推进。加强生******监测中心推送的疑似生态破坏的图斑信息及问题线索分别开展现场核实和推动整改。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总量平衡线上审批项目90个,申报创成3家市级环保示范性企业,指导2家企业申创省级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帮助17家企业完成环保方面的信用修复,推动35家企业完成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抓好执法强监管,精准守护蓝天碧水和净土。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纳入名录管理的38家企业均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0起,其中,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2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件。持续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推行“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全县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达到18家,安装用电监控设备企业71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办理涉企“三张清单”行政处罚案件14件,其中,不予处罚案件3件、从轻处罚案件11件,减轻企业负担100余万元。推进“两治一提升”行动,先后受理处理环境污染纠纷、举报548起,信访总量同比下降。

精准发力提质效,构建污染防治新格局。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7个方面的存量重点问题,取得新的整改进展。在抓设施建设、练改革事功、促监测先行上增能力,列入年度计划的5个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全部达序时进度,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9个,获取有效监测数据997555个(含自动监测数据)。强化重点危废单位、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处置******街道湖塘村爱特福大道盐酸槽罐车交通泄漏事故受到上级表扬。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建设,与安徽省天长市签订跨省界市(县)流域上下游突出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议,主办或配合参与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系列实战演练活动3次。

 

 

第二篇 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章 环境空气

2024年,金湖县环境空气全年优良天数为306天,优良率为83.6%;同上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了6天。金湖县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其次为细颗粒物。

二氧化硫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11微克/立方米,年均值浓度7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上年相比,年均值浓度基本持平。

二氧化氮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42微克/立方米,年均值浓度17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上年相比,年均值浓度下降5.6个百分点。

可吸入颗粒物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119微克/立方米,年均值浓度54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上年相比,年均值浓度下降10.0个百分点。

细颗粒物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74微克/立方米,年均值浓度30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上年相比,年均值浓度下降6.2个百分点。

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1.0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上年相比,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持平。

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3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上年相比,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下降0.6个百分点。

降尘年平均浓度值为2.58吨/平方公里·月,全年未出现月均值超标;同上年相比,年均值浓度下降0.4个百分点。

大气年降水量986.8mm,同上年相比,降水量增长了89.4 mm;全年未出现pH值小于5.6的大气降水,按照酸雨区分级标准评价,金湖县为非酸雨区。

第二章 水环境质量

2024年,金湖县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河流、湖泊水质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水质为良好以上。

2024年,金湖县境内国省考断面达标率100%,其中,入江水道国考戴楼衡阳为Ⅱ类水质,水质类别为优;省考入江水道塔集、利农河抬饭桥、金宝航道唐港大桥、草泽河环湖路桥均为Ⅲ类水质,水质类别为良好;白马湖为Ⅲ类水质,中营养状态,水质类别为良好。与上年度相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全县城乡实现区域供水,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入江水道中东水源地和入江水道黎城湖应急水源地均未出现超标,水质达标率100%。

2024年,金湖县1个国考地下水和3个省考地下水井达标率100%,其中土地局和深井泵两个测点的水质均良好级,与上年度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赛欧信越消泡剂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地下水水质为优良级,总大肠菌群为Ⅰ类,与上年度相比水质状况从良好变为优良。

2024年,全县河流底质总体环境较好,4个测点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受污染程度与上年度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第三章 声环境

2024年,全县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各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未超标,与上年度相比,Ⅰ、Ⅱ、Ⅲ和Ⅳ类功能区噪声基本稳定,总体变化不大。

一类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为45.8分贝、41.0分贝。对照该功能区标准,两者均未超标。

二类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为49.2分贝、44.0分贝,对照该功能区标准,两者均未超标。

三类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为58.2分贝、51.2 分贝。对照该功能区标准,两者均未超标

四类区(交通干线两侧):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为60.5分贝、52.9分贝,对照该功能区标准,两者均未超标。

与上年度相比,除Ⅳ类区昼间功能区噪声基本稳定外,其余各类功能区昼间和夜间噪声均稳中有降。

全县昼间交通噪声的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3.9dB(A),20个交通噪声测点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均无超标现象。与上年度相比,声环境质量等级未变,均为一级,声环境质量同属“好”水平,噪声环境质量相对稳定。

全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54.9dB(A),噪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二级,声环境质量属“较好”水平。与上年度相比,等效声级基本稳定,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二级,声环境质量同属“较好”水平,噪声环境质量相对稳定。

第四章 农村环境质量

******街道工农村。监测数据表明,金湖县2024年农村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优良天数比率为84.1%,三个地表水断面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水质达标率100%,17家设计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为100%,规模10万亩以上的农田灌区淮南圩灌区两个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标准,达标率为100%,农村黑臭水体淮建河水质符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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