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老街基文体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502G******1001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肇州县老街基文体公园建设项目已由肇州县******改革局关于肇州县老街基文体公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州发改审(2025)29号批准建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及地方政府补贴资金。招标人为******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管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州县老街基文体公园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肇州县老街基公园。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44000平方米,对原有肇州县老街基公园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主题雕塑1个,(内环)彩色沥青跑道2550平方米,(外环)彩色沥青跑道2850平方米,网红打卡景观,中央广场钢框架膜结构构筑物利旧(钢结构利旧翻新,膜结构换新膜),中心广场4600平方米,休息活动区域2200平方米,公园入口及甬道区域1600平方米,文化展示区域1550平方米,康养健身区域2200平方米,运动健身区域1200平方米,中央舞台,原废弃水系回填、中心广场原下沉积水区域回填,原卫生间局部修缮,成品管理用房2个,配套照明、监控音响网络、智能阅览导视、智能座椅,围墙翻新维修,北侧场地局部护坡处理。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总投资:68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及地方政府补贴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招标控制价:******.51元。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8、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8月31日,共69日历天。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更换了相关资质的,则应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提供2025年 03月-2025年05月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五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1证材料及聘用合同,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2)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自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执行。
3.3、项目部其它人员最低要求:
(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按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3.4、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3.5、其他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所投项目管理机构全部成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3月-2025年05月本企业为本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连续 3个月社会保险(即五险)的承诺书,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提供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施工过程实施工地现场刷脸考核制度,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二分之一、累计两次不参加工程重要例会等行为将视为挂靠行为。
(6)本次投标要求各投标企业承诺,在此次投标活动过程中使用的印章已在公安机关备案,不做出承诺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6、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
3.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05 月30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6月07日 00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 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 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00 ,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0 。
4.3 招标文件价格: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09 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09 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六、开标方式
1、线上开标: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2、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一、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线提出。
十二、 联系方式
******建设局
电 话:******
招标人:******旅游局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成路33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