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饮用水、饮料等预包装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九江专区(网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10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JCSC2025-100211
2.项目名称:******中学饮用水、饮料等预包装食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约计600000 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
JJCSC2025-100211 |
饮用水、饮料等预包装食品采购项目 |
1 |
批 |
约计600000 |
5.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履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服务质量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后续合同,如遇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变更,采购人将无条件终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凭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5 年 5 月 24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九江专区(网址:******/)网上进行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文件。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须将报名成功截图页面、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所参与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联系电话、邮箱)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未发送视为无效报名。未发送以上材料的供应商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热线(******95-5)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5 年 6 月 1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江市浔阳区长盛锦江1栋2单元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学
地 址: 九江市开发区杭州路5号
联系方式: 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北路长盛锦江1栋2单元4楼
项目联系人: 户松、代园
电 话: 0792-******、******
电子函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