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交易项目编号 | |||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大溪及其支流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大溪及其支流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陈店大溪及其支流美南溪北溪、上北溪 |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控源截污工程:开展暗渠升井清淤工程,并进行溯源排查(含暗渠缺陷、污水排口情况及溯源调查)及清污分流改造,完善农村雨污分流完善建设,已建设污水管的路段开展错混接整改,总计建设污水收集管10.95km,管径为DN300-DN500,并对陈店大溪上游挂管破损处进行整改,增设清掏井。2、内源治理工程:对陈店大溪上游及支流进行清淤清障,总计清淤量为2850m3。3、补水工程:对陈店大溪及美南溪北溪现状上游补水渠道进行清淤,理顺河道坡道,并建设补水管,总计清淤量为1500m3,建设补水管650m,管径为DN1000,并对沿线部分破损堤岸进行修复,总计1050m。本项目预算编制价建设工程费用******.9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75元。 | ||
招标内容 | 按审定的施工图和工程预算书内容,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等服务。 | ||
工期 | 8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 | ******.95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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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280/TPBidder)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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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23日 14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10时00分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8日 17时00分 | ||
答疑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9日 17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10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广汕公路旁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处(78号)西北侧航胜大厦2幢205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方工 | 联系电话 | 0754-****** |
行政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 |
项目核准部门 | ******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 |
监察部门 | ******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一、立项批文文号:汕潮南发改〔2024〕42号 ******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三、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四、定标规则采用:“票决定标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板块操作手册v2.4(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声明)。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年07月23日 |
202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