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数字乡村与农业全产业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屏边县数字乡村与农业全产业链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0.0%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智慧种植园:总用地面积为6000亩,其中建设标准化荔枝种植基地6000亩。配套智能土壤墒情监测控制系统3项、智能气象环境监测控制系统2项、智能水肥一体化系统5套、AI农业机器人系统30套、AT病虫害防治系统1项、新种植荔枝6000亩,每亩种植30株,种植品种为妃子笑,建设期间施生物菌肥、病虫害防治。其他配套工程:包括农田输配电4752m、研发检测中心1890㎡、设备用房1450㎡、污水处理中心1800㎡、分拣大棚1800㎡及游客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场地平整等附属工程。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6-24 0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3-******)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4日08时00分起至2025年7月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官方正式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老师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志磊 |
办公电话: | 0871-******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屏边县数字乡村与农业全产业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01 0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15 09:00 |
开标地点: | 屏边县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4495.283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若有)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2)施工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工程施工以及相关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3)采购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设施及材料。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4)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未注明派出单位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和递交。(5)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①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农业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等;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设总)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设总):须具备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不作废标条件。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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