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武安市旅游大环线道路附属设施提升工程监理
已由
武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武审投批复〔2025〕35号批准,
初步设计已由/
以/批准,
招标人为武安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业主为武安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安市境内。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对“平安大道、白云大道、武当大道”三条西部旅游山区道路的6处生态停车服务区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内容包括建筑改造提升、道路铺装工程、构筑物及小品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照明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7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段。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武安市旅游大环线道路附属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 3.1.5 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000:00:00至 2025-06-1500:00:00,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售后不退。
-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30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