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政保合作项目2025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政保合作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900000.00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8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政保合作项目 采购目录:C******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购买服务方式将桐乡市行政区域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变更、工伤事故调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相关业务中心委托给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商业保险机构接受委托,受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管理。服务内容包括按要求做好工伤保险业务的经办服务工作,依托相关专业软件平台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做好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的信息录入;工伤事故的受理、调查,提出工伤认定建议,文书送达;工伤预防的宣传;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上门劳动能力鉴定;档案整理归档等业务,提供触点服务;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软件平台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平台使用的流畅及数据安全,定期进行业务统计分析,及时汇报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配合做好市人力社保局“工伤一件事”相关工作。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中标方须保证派出人员相对稳定,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对人员进行调整。派驻人员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的,采购人可以随时提出调换,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换。中标方派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业务操作规程,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派驻人员必须遵守招标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约束,接受招标方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派驻人员不得从事与业务无关的工作。; 中标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密责任,所有涉及相关合作内容的信息一律不得用于其他领域,否则,中标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中标方派驻人员及派驻的专用车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人身财产意外事故或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方负责全权处理及赔偿。; 8月底前发出招标采购公告,9月底前完成招标。 |
联系人 | 施正洋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 |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7月23日
附件信息:
-
2025意向公开明细导入模板.xlsx (12.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