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703G******4001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已由******改革局、饶河县交通运输局、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饶发改字[2023]162号、饶交政发[2024]48号、黑交发[2024]365号、黑交发[2025]72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饶河县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饶河县
2.3建设规模: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0座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6月30日,共73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A1 |
(1)西丰沟桥(C******4L0010)全长34.24米,全宽7m,采用3-10m布孔方案,桥梁及引道宽度7.0m,新建桥上部采用1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墩、台,钻孔桩基础。 (2)无名桥2(Y******4L0020)全长30.54米,全宽7m,采用2-13m布孔方案,桥梁及引道宽度7.0m,新建桥上部采用13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墩、台,钻孔桩基础。 (3)无名桥3(Y******4L0030)桥全长15.54米,宽7m,采用1-10m布孔方案,桥梁及引道宽度 7.0m,新建桥上部采用1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采用薄壁台,钻孔桩基础。 (4)无名桥4(Y******4L0040)全长34.24米,全宽7m,采用3-10m布孔方案,桥梁及引道宽度7.0m,新建桥上部采用1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墩、台,钻孔桩基础。 (5)无名桥5(Y******4L0050)全长15.54米,全宽7m,采用1-10m布孔方案,桥梁及引道宽度7.0m,新建桥上部采用 10m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采用薄壁台,钻孔桩基础。 (6)奇大线1号桥(C******4L0010)全长15.54米,全宽 7m,采用1-10m布孔方案,桥梁及引道宽度7.0m,新建桥上部采用10m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采用薄壁台,钻孔桩基础。 (7)无名桥2号(C******4L0010)全长15.54米,全宽 7m,采用1-10m布孔方案,桥梁及引道宽度7.0m,新建桥上部采用 10m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采用薄壁台,钻孔桩基础。 (8)无名桥3号(C******4L0020)全长24.24米,全宽 7m,采用2-10m布孔方案,桥梁及引道宽度7.0m,新建桥上部采用 10m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墩、台,钻孔桩基础。 (9)无名桥(X******4L0010)全长15.54米,全宽7m,采用1-10m布孔方案,桥梁及引道宽度7.0m,新建桥上部采用10m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采用薄壁台,钻孔基础。 (10)河奇线1号桥(C******4L0010)全长24.24米,全宽7米,采用 2-10m布孔方案,桥梁及引道宽度7.0m,新建桥上部采用1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墩、台,钻孔桩基础。 |
******.95 |
2.7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财务要求:
(1)2024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养老保险缴费日期在2025年2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养老保险缴费日期在2025年2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桥工程等专业职称。
3.1.4近年完成的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公路桥梁新建或改建施工的企业业绩,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
3.1.5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1.6其他要求:无。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5.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重要说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同时在线上递交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第二信封正常按照投标函填写报价及上传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公共资源平台要求的格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
7.1本项目评标方式为远程异地评标。
7.2本项目执行《?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进?步推?电?保函应?的公告》,鼓励使用电?保函缴纳投标、履约、预付款、?程质量保证?等。
8.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招标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94号东方亮写字楼10层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