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劳务分包;
1.2项目编号:0222GC******
1.3建设地点:绥芬河市头道沟;
1.4建设规模及内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劳务分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5工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 30日前。
1.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1.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为标段
1.9招标控制价:******.10元(含增值税发票、含施工机具费用,人工费用及施工辅助材料等全部费用)。
1.10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2.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信誉要求:
(1)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9时至2025年12月03日17时(北京时间)。
5、系统使用费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17: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 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大写:0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00分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响应无效。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时00分
6.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
7. 评审时间及地点
7.1评审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时00分
7.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 踏勘现场
8.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意向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踏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3-******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刘女士、崔女士
电 话:0451-******-3092
邮 箱:******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劳务分包;
1.2项目编号:0222GC******
1.3建设地点:绥芬河市头道沟;
1.4建设规模及内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劳务分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5工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 30日前。
1.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1.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为标段
1.9招标控制价:******.10元(含增值税发票、含施工机具费用,人工费用及施工辅助材料等全部费用)。
1.10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2.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信誉要求:
(1)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9时至2025年12月03日17时(北京时间)。
5、系统使用费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17: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 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大写:0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00分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响应无效。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时00分
6.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
7. 评审时间及地点
7.1评审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时00分
7.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 踏勘现场
8.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意向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踏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3-******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刘女士、崔女士
电 话:0451-******-3092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