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台江县 台江县台盘乡。 | ||||||||||||||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60.34亩,总建筑面积30106㎡,主要包括田头冷藏保鲜设施及商品化处理配套设施设备:仓储保鲜、分拣分级、初加工、产地直销综合服务能力的冷链集配中心及配套设施。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120 天。 | ||||||||||||||
2.5 标段划分:台江县冷链物流集配中心项目(物流仓储区厂房)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
2.6 招标范围:占地面积60.34亩,总建筑面积30106㎡,主要包括田头冷藏保鲜设施及商品化处理配套设施设备:仓储保鲜、分拣分级、初加工、产地直销综合服务能力的冷链集配中心及配套设施。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1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1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1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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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0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2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