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供应商准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确定******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供应商若干家。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的配送及配送物品的质保、退换等服务。具体分为三个标项:
标项一:肉类、禽(蛋)类、冷冻食品类、水产品类、豆制品类、蔬菜类(含水果)
标项二:粮食类、油类、调味品类
标项三:点心牛奶类
投标人只可选择一个标项进行报名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 存在股权、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标项一确定不多于28家,标项二确定不多于6家,标项三确定不多于20家。若标项一有效投标单位不足29家或标项二有效投标单位不足7家或标项三有效投标单位不足21家,则该标项采取末位淘汰制的方式确定入围单位,同时所有标项的入围单位必须满足投标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入围单位只是取得了供应资格,并不代表最后实际取得配送权利。
四、投标人(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在萧山区域内设有稳定的配送场地,该配送场地为实地考评场地,需与营业执照(含分公司)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地址一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食品安全事故等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道德形象。
3.现有在职职工人数要求达到8人或以上(以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社保参保证明为准),须出具社保部门盖章的企业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明细及企业总参保证明表。
4.应拥有自有冷藏车(标项一和标项三不少于2辆,标项二不作要求)。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等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街道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A座1208室。
3.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六、报名须提供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封面明确投标标项、不少于2人的联系人手机号码、预留邮箱号码等)
1.报名人身份证明材料:
1.1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1.2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单位资质证明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2.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提供与营业执照(含分公司)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地址一致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百度地图位置图。
2.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3由注册地市场监管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包含报名企业股权情况的企业基本信息文件(含公司登记基本情况表、企业章程、变更登记情况等资料)原件扫描件。
3.出具社保部门盖章的企业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明细及企业总参保证明表,人数不少于8人(以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满一年的社保参保证明为准)。
4.报名参加标项一和标项三的企业提供2辆自有冷藏运输车证明(机动车登记证和车辆行驶证,所有人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验原件)。
******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需提供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场地产权属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投标过程,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七、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结果通知
1.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将于2025年7月29日前集中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材料核验,审核依据详见本公告第四点投标报名企业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发现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将被列入信用污点单位,并取消今后3年内该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教育局)。
2.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在2025年7月29日20时前通过专用邮箱(******)向各报名单位的登记电子邮箱发出审核结果通知。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仅限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的合格报名企业)
1.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7月30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预留邮箱内。
3.投标报名单位须缴纳资料等费用500.00元(现金)交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时现场收取,通过资格审核则不予退回,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予以退回。
4.未按规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确认且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企业。
十、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其它说明
1.现场考评:集中开标前,将组织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现场考评。内容主要为:场地条件、设施环境、监管能力、运输能力、综合评价。如果企业经考评,存在“现场考评地址与营业执照(含分公司)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地址不一致”等不符合本次招投标规定条件及要求的,考评组有权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对于取消资格的企业,考评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2.中标入围结果: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对外公示中标(入围)候选人,公示内容为各标项中标入围单位名称(按拼音先后顺序排列)及各标项最低入围得分,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中标(入围)候选人,招标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入围)通知书。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中标(入围)候选人,招标人将按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在中标(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因中标(入围)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入围)资格或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单位中标(入围)资格,同时不作递补。
******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应达到人民币贰千万元及以上(含贰千万元)。
十二、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教育局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71-******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0571-******、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