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新源管理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辖区社春季环境整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办事处新源管理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春季环境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BLQ_CQ_2025_S_3272
******办事处新源管理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1.4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1.5 采购预算:78,690.00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办事处新源管理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春季环境整治
2.2 详细的服务需求:新源管理区辖区内 18 委所有通村路、通电路、屯内主街、巷路,计 39345 延长米道路路面、道路两侧、路边沟积雪、冰包、生产生活、建筑垃圾,畜禽粪污、柴草进行全面清理、清运到指定地点,总价78690.00 元,2元/延长米,清冰、清雪、清垃圾全部清除掉(包含该项目所需机械设备及人工)。
2.3 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5月10日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付款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100%费用,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发票明细与本项目相关。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5日8:00至2025年4月17日18: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信息。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8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以平台公布为准。
汇款信息:
******办事处新源管理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信用社(绥化农商东兴支行)
账 号:************40
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 “项目编号”。
6 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17:00前。逾期未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视为其放弃成交,取消成交资格。重新组织采购。
6.2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3项要求材料及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详细、明确的分项报价表交由采购人审核。
6.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7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7.1 竞价方式:网络报价(减价)
7.2 减价幅度:1000元
7.3 阶梯竞价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至2025年4月 18日11:00
7.4 延时竞价周期:60秒
8 确定成交供应商
8.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 联系方式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