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晶桥镇陶村韦家塘翻水线改造工程施工 JSZC-320117-JSNZ-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01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7-JSNZ-C2025-0001
项目名称:晶桥镇陶村韦家塘翻水线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3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42086.73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新建泵站1座,铺设PE出水管道910m,新建水泥路205m,新增移民后扶标志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经理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或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4-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统一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现场答疑,签到开始时间:2025年03月27日上午08:30,签到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上午09:00,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水务站,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踏勘,以便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准确编制报价。如供应商因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到。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7.落实政府采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文)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文件标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集镇
联系人:谢悦凡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新天地2-261室
联系人:徐莹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莹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