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10-21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700-04549 二 、 项目名称:2024年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验废液处置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验废液处置费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大定堡乡大定堡村 中标(成交)金额:160,360(元) 评审总得分:84.3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验废液处置费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验废液处置费项目(C******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锦州地区共计7座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有限公司实验废液为5450升;截至2024年11月,各国控水站暂存实验废液合计为6750升,其中,女儿河入河口水站1500升,何家信子水站1700升,西树林水站1200升,王家沟水站650升,张家堡水站700升,西八千水站1000升,柳家桥水站0升。2024年度需处置实验废液总量合计为12200升,2025年度预计需处置实验废液总量合计为3000升,参照纯水的比重进行核算,需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对实验废液总量合计为15200公斤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 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 锦州地区共计7座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有限公司实验废液为5450升;截至2024年11月,各国控水站暂存实验废液合计为6750升,其中,女儿河入河口水站1500升,何家信子水站1700升,西树林水站1200升,王家沟水站650升,张家堡水站700升,西八千水站1000升,柳家桥水站0升。2024年度需处置实验废液总量合计为12200升,2025年度预计需处置实验废液总量合计为3000升,参照纯水的比重进行核算,需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对实验废液总量合计为15200公斤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技术规范、标准。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对此实验室废液进行清理收集、转移及处置,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符合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符合JT617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和JT618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运输车辆应按GB13392设置车辆标志。 3.项目需提交的技术成果。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时对实验废液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4.服务时限要求。 实验废液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危险废物处置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按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办法和处置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废液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服务时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达到国家和省、市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强、邹智(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验废液处置费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4年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验废液处置费项目-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验废液处置费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