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409SZ-******1
一、招标概况
咸宁职院路人行天桥工程于 2024年09月25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5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B428第二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4年10月15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管理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5400 | ******.3900 | ******.9500 | |
质量(如有) | ******建设局颁发的《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建设管理技术规定》中相关标准 | ******建设局颁发的《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建设管理技术规定》中相关标准。 | ******建设局颁发的《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建设管理技术规定》中相关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50 | 150 | 15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胡玉明 | 黎正豪 | 曹细秧 |
证书名称 |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 |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697 | 鄂******1529 | 鄂******3657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16日至 2024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管理局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68号 联系人:余道进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银泉大道516号 联系人:高秋红 电话:****** 3、行业主管部门:******办公室 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市民之家3楼 联系人:住建窗口 电话(传真):******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