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第二次)-合同公告

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第二次)-合同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3-14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4日

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第二次)合同公告

发包人:******管理局

承包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第一阶段)(第二次)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第二次)

2.工程地点: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所属国有土地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茶发改投【2024120号和茶发改投[2024]125号。

4.资金来源:本级预算资金。

5.工程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进行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危旧房改造工程、新建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1)危旧房改造工程。对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总场机关职工有宿舍、云阳分场场部、贻山分场场部、二仙分场场部、潞水分场场部、云阳分场窑山护林点、牛坝冲护林点、贻山分场七工区护林点进行修缮加固和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面积约3400平方米;

2)新建工程。对云阳分场的贻山分场的垅上护林点、仙人湾护林点、二仙分场的黄泥塘护林点和潞水分场的十一工区进行拆旧新建及配套设施建设、面积约600平方米;

3)其它工程。部分工区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2025   3  9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5  8 日。

2.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工程承包形式,质量执行标准

1、本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施工质量、包施工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税金等。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付款方式

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贰佰零陆万肆仟陆佰肆拾柒元整(¥ ******.00 元)。

2.付款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给乙方工程款项

A.合同签订10日内,支付合同价10%

B.完成总工程75%,支付合同价40%

C.完成总工程100%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 70%;

D.待财政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完成结算评审后,付至合同总价97%,剩余 3%作为工程质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年内无息退还(承包人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清单中的工程量且工程验收合格,即可进行工程结算)在此期间质量保证金均不计息

承包人请求发包人支付合同进度款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合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在约定节点收到发票后依据上述约定支付。

3.增、减部分价格结算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增加或减少部分,如果是投标文件中已有的项目,则按照投标价格结算,如果是投标文件中没有的项目,按市场价格并经甲方和地方政府财政评审部门确定后方可作为计价依据。对上述结算约定,承包人无异议。

4.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 10%的,以交纳现金或银行保函进行担保。履约担保期限为自提交之日起至对应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

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责任、义务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场内外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线路的接入:场内外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接到项目红线,接到项目红线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完成由接入点起至施工区域内的水、电线路的架设及维护,其架设、维护、管理费用、各类损耗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水、电费用发包人代承包人根据项目当地供水、供电部门收费标准每月按时足额自行向能源部门缴纳,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3提供施工用设计图纸一套及技术要求、规范。

4协助承包人办理取得出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通路的通行权。协调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周边关系和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5组织承包方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2.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更为详细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批,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变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重新以书面方式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批。

2承包人按工程需要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工程内所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等,如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环保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承包人每月 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提交本月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5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费及外弃场地费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人原因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费及外弃场地费由发包人承担。

6应当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分包工程款、安全文明措施费等。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时按量与劳务人员进行工资结算,及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如有违反,发包人一经查实即从工程款中等额扣除直接支付予劳务人员。

7承包人在投标时已知晓并已响应招标工期要求,在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已将赶工费及其相应的措施费用考虑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将无条件为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该项目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发包人无需再增加任何费用。

8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发包人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调研活动,承包人应当无条件配合。

9承包人在工程建设期间应负责本项目与各参建单位、政府相关部门等所有的协调工作,本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以及其它涉及报建及验收工作,由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手续,相应费用由双方按政策各自承担。

10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负责人,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11承包人负责按株洲市建筑工程备案制和其他职能部门的要求收集、整理、编报本工程的全套竣工备案资料,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组织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 30 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本工程的合格的伍套完整竣工备案资料(含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原等)

12承包人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若承包人施工质量不能达到国家规范、政府部门、发包人、监理要求的标准,承包人无条件整改,若承包人未按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请其他施工队进行整改,所发生费用从承包人承包费用中扣除。

13本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增加的施工内容,承包人应无条件完成施工不得拒绝施工,因承包人拒绝施工导致工期延误的后果及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14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15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附件不需要拆除的建筑物,地上或地下的管线设施、道路、河道、树木、光缆及通讯等其他财产免遭受损坏。由于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施工造成上述建筑物或设施受到影响或损坏,承包人应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

七、工期和进度

1.施工组织设计

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双方约定时间提交确立。

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

3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方案后 7 天内。

2.施工进度计划

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后  7 天内。

2开工

A.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

B.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3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C.测量放线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 7 天。

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进行仔细复核,发现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

3.工期延误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发包方和监理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其他情形包含:A、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B、不可抗力。C、合同中约定或发包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A.承包人应当自收到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 15 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按时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 10 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资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B.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如出现不合格工程应立即返工,返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返工后仍不能达达质量要求的,则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无条件退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违约

1.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应当按******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2-1.8 倍计算利息,且最高不超过 7%

3发包人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9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人违约

1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或发生其他合同违约的行为,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工期违约累计超过 30 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实际进度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 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九、争议与仲裁

甲乙双方******法院裁决

十、其他

1.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十一、补充协议

1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约定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文本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且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址: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真: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银行:                       ******银行:

 号:                           号:

合同扫描件.rar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