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建电建路桥公司广东省汕尾市管辖海域JH21-09区块海砂资源储量核实招标公告 | |||||||||||||||||||||||||||||||||||||||||||||||||||||
标段(包)编号:D************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广东省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汕尾市(具体位置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2 项目建设规模:JH21-09矿区,位于汕尾市碣石湾施公寮岛东南侧,矿区面积为2.3km2。目前正在进行海砂开采中。JH21-09区块界址点坐标表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6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05月20日。 2.4 招标范围:核实广东省汕尾市管辖海域JH21-09区块海砂资源储量、剩余海砂技术指标。出具《广东省汕尾市管辖海域JH21-09矿区回填用海砂剩余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投标人须至少承担过1项海砂资源调查同类项目业绩(包括海洋钻探类项目)。(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务书(函)或评审通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海洋类或岩土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3.1.6 中标人数:1家 3.2 其他要求: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5年04月19日至2025年04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2.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2日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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