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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施工A1标段二次

“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施工A1标段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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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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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50751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施工A1标段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关于“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春雷至合兴村农村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改[2023]94号、《关于“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同抚公路至东建村农村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改[2023]95号、《关于“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丹阿公路连接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改[2023]96号、《关于关于“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富川村至金珠村(富光至富裕村段)农村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改[2023]97号、《关于关于“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临江至富江农村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改[2023]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江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车购税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同江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同江市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丹阿公路连接线共包含三个路段丹阿公路至红建村2.2km、富川村至金珠村7.462km同抚公路至金珠村7.144km总计16.806km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m;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丹阿公路至红建村段:完全利用桥梁17.54m/1座。完全利用涵洞18.6m/2道;富川村至金珠村段:桥梁3座,其中,维修利用44.94m/2座,重建桥梁34.54m/1座。涵洞12道,其中完全利用53.5m/4道,拆除重建113m/7道,桥梁改建箱涵16.97m/1道;同抚公路至金珠村段:桥梁2座,其中:列入2023年危桥改造项目20.48m/1座,拆除重建桥梁34.54m/1座。拆除重建箱涵9.2m/1道。全线设平面交叉32处。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m;水泥混凝土路面。

临江至富江农村公路段路线起于临江镇至金川乡既有道路,利用现有旧路向东北布线共设涵洞6道。平面交叉26处,终于富江村西侧与国道丹阿公路相交,路线全长10.146km;全线无桥梁,共设涵洞6道;平面交叉26处。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同抚公路至东建村农村公路路线起于国道丹阿公路K1394+700处,利用现有旧路向东北布线,终于合兴村、明珠屯西侧,路线终点桩号K2+832.667,路线全长2.833km。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新建管涵1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春雷至合兴村农村公路项目包含两条路线。其中春潮村至春雷农村公路路线起于春潮村西临江至富江农村公路K6+813处,沿旧路走廊带布线,终于春雷三组东侧出村处,路线全长3.581 km。四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15km/h,水泥混凝土路面。东建村至春潮村公路路线起于合兴村、明珠屯北侧村内既有道路起点处,沿旧路走廊带布线,终于春雷三组东侧出村处(与春潮村至春雷农村公路终点相接),路线全长3.875 km。四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15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富川村至金珠村(富光至富裕村段)农村公路项目路线起于富光屯北侧,起点桩号为K4+097,利用现有旧路向东南布线,终于富裕村西侧与既有村内道路相交,终点桩号K6+729, 路线全长2.632km。三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3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控制价如下表所示

标段

名称

里程(km)

单项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A1

富川村至金珠村(富光至富裕村段)农村公路

2.632

9,759,876.00

110,438,855.00

丹阿公路连接线

16.806

47,615,514.00

临江至富江农村公路

10.146

26,282,745.00

同抚公路至东建村农村公路

2.833

8,163,810.00

春雷至合兴村农村公路

7.456

18,616,910.00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822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及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2个标段,本公告为本项目的A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参与本项目投标施工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index.jsp”中的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2020年05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②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40公里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财务最低要求:

1)202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 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在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包含不同公司的高管互为董事的情况)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 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5开标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要求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zcfg/002006/******/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银行业务咨询链接(******/zcfg/002006/******/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同江市交通运输局

   址:黑龙江省同江市友谊路57号

   话:******

人:同江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指挥部

   址:黑龙江省同江市友谊路57号

人:时先生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人:女士

   话:0451-******-3073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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