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5-2026年度信用卡电话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2) 投标报价:
内容 |
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元) |
税率(%) |
含增值税总价合计 |
信用卡电信营销外包服务-现金分期 |
¥******.00元 (修正后) |
6 |
¥******.80元(修正后) |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
内容 |
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元) |
税率(%) |
含增值税总价合计 |
信用卡电信营销外包服务-现金分期 |
¥******.00元 (修正后) |
6 |
¥******.80元(修正后) |
公示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范琪,******,******。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