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电力弃管小区维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3-00196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电力弃管小区维修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居民用电质量和用电安全。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订后一年、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本项目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内中标单位需配备专职的人员齐全的售后服务团队,24小时内及时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5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文档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房产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A座0811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崇山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宏达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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