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Ctq******
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昌县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600000(元) |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 ******街道花宫道8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5年新昌县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服务项目 | 2025年新昌县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服务项目 | / | / | / | /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芦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卢孝来,陈佳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方法》, 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
2、按照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职责清单(浙市监计〔2020〕2号),由本 辖区新昌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履行辖区内充电桩强制检定职责,因该所无检定能力,按照强制检定属地保障原则,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其它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承检,保障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有效运行。
3************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且有检定能力的计量检定机构。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新昌县东昌西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源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赵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竹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