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与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与拆解项目
******街道大同村委紫?村S352线旁的地块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街******有限公司利用该地块的部分区域(17000平方米)建设“报废机动车回收与拆解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该地块剩余的区域(3000平方米)做预留用地,暂不做项目建设使用。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800万,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中心地理位置坐标:111°36′42.393″E,22°48′42.814″N),建筑面积12800平方米。本项目可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3.74万辆。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与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于2022年9月1日取得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废机动车回收与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罗定)审〔2022〕1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于2024月2日开始建设。2025年03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7J5K9X67001U,有效期限:自202******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5月6日取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5381-2025-0015-L)。本项目于2025年3月竣工,2025年4月开展调试生产回收报废机动车以及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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