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为芙蓉区五一大道(袁家岭-黄兴路)提质改造鲜花栽植项目,预算:******.76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服务标准:(一)维护标准
1、时令鲜花、草坪维护
1.1鲜花每年更换7次,层次丰富、色彩鲜艳;木本类鲜花残花要及时修剪,植株要定期整形;鲜花无枯叶、缺株倒伏,无失水、萎蔫现象;及时清理杂草,自然死亡、长势不好的鲜花应及时用同规格、同品种鲜花进行补植;
1.2草坪每季度至少施用肥料一次;每年10—11月份按要求撒播冷季型草籽;定期修剪,保证高度一致、美观,修剪后无残留草屑,剪口无焦枯、撕裂现象;草坪无斑秃、积水、失水萎蔫现象;长势不好、出现枯黄的草皮及时更换;杂草、白色垃圾及时清理。
2、乔灌木、地被植物维护
每年冬、春季节施有机肥料各1次;每年不少于4次病虫害防治;定期进行树干抹芽、树木整形,确保树形美观;及时修剪枯枝、病虫枝、徒长枝等,确保树木良好生长;地被植物及时更新补种老、病死植株,清除杂草。
3、设施维护
花箱完整,无倾倒、破损、歪斜;如遇突发事故造成花箱损坏的,应及时进行更换;花箱外立面定期清洁,确保无污渍、明显积灰,外观干净整洁。
(二)服务要求
1、日跟踪
服务外包单位每次现场巡查、日常除杂、清理白色垃圾、每次鲜花、绿植更换及补栽、定期修剪、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图片(图片附带水印时间)及时发给采购人。
2、周巡查
绿化维护部成立“绿化服务外包项目”巡查小组。巡查人员每周到服务外包项目现场进行巡查,巡查发现问题以“督查整改通知单”形式(整改期限一般为2-3天),交服务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上交整改回复单,巡查人员收到整改回复单后及时核查,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经绿化维护部长及督查小组同意后,外包服务单位可申请一次延期,并按要求填写延期申请表。
3、月考评
3.1月考核
(1)服务外包单位每月须提交书面的工作小结。
(2)由维护科牵头,双月对该绿化项目内部考核一次。
3.2月通报
绿化维护部牵头每月对所有服务外包单位日常工作进行一次集中通报,通报内容经采购人中心班子会审议通过后,在工作群内发布,并做为每季度专家验收时的评判依据。
3.3双月讲评
每两个月绿化维护部组织召开服务外包单位负责人集中讲评会议,对日常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
4、季度验收
验收以专家组成员为主,每季度集中对该服务外包项目验收一次
四、考核与处罚
建立月度考核与季度验收相结合的考核模式,由采购人中心分管维护的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分别成立月度考核领导小组和季度验收领导小组,月度考核每双月集中开展一次,季度验收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
(一)考核机构
1、月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维护主要领导
副组长:绿化维护部长
成员:维护部副部长******办公室巡查人员
2、季度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维护主要领导
成员:专家考核组成员、绿化维护部长、物资保障部部长、综合党政部纪检专干;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月度考核
(1)专类绿化项目双月考核
考核内容见月度考核表。
(3)评分标准
考核采取评分制,考核结果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待整改达到标准后,再由考核领导小组商议是否参加验收。
2、季度验收
以双月考核结果作为季度验收的依据,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三)考核处罚标准
1、日常考核
(1)巡查人员每次巡查发现的问题,服务外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每条扣罚20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直接扣3分;申请延期整改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每条扣罚40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直接扣6分,两条及以上以此类推。
(2)被市、区两级数字化采集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成为“超时”、“返工”、“重复”案卷的,每条扣罚1000-2000元,两条及以上以此类推。
(******办公室,未及时处理,或市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每一条扣罚1000元,两条及以上以此类推。
2、月度考核
双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参与季度验收,视为季度验收不合格。
3、季度验收
每季度验收不合格,则扣除该季度维护费用。(合同条款规定:绿化维护费用支付与绿化维护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具体维护费用以季度验收结果为准。按季度支付)
4、负面清单
(1)在上级城管考核及省、市、区各项检查中扣分,每条扣罚1000元。
(2)因工作不利,被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按事情影响的严重程度,分别扣罚3000、2000、1000元不等。
(3)因工作不利,被省、市、区领导点名批评,按情况严重程度分别扣罚1500、1000、500元不等。
(4)因工作不利,被中心领导点名批评,按情况严重程度分别扣罚1000、500元不等。
?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进行。按月进行考核,按季度进行验收。
采购人根据每月质量考核情况、花卉的品种、规格、胸径(地径)、苗高、分枝情况、枝下高、冠幅等情况以及每次供货清单,对各品种花卉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花卉的质量每月进行抽样检查、对所种花卉的种植密度进行随机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出具验收报告。如果中标人有三次供货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花卉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
七、其他要求: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费用支付与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具体维护费用以每月质量考核结果和季度验收结果为准,按季度进行据实结算,经采购单位验收小组验收合格,采购人财务审核无误,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履约验收书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支付成交供应商上季度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结算金额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4、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按实进行结算,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应急、保险、办公场地、生产设备、生产工具、农药化肥、日常维护所需补植的苗木、服装费、劳保用品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中标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路段绿地及园林设施的使用功能。所有改造及标语牌或广告设置必须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6、对需临时占用绿地或因建设需要占用绿地移伐树木,依照原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经采购人审批。
7、中标人应按规范要求组织安全生产,维护管理期间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安全损失、设备损失一概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督查科的通知及时完成补栽补种工作,费用自理。
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