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企业良性发展,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推动分享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堰市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立足开放市场,体现公平竞争,保障规范管理,维护市场稳定,综合考虑郧阳区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市民出行需求、道路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公平竞争综合评估方式,引进优质服务商为公众提供出行服务,日常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相关要求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NY[2025]JT0001
2、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引进共享单车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项目所需共享单车约1300辆(暂定)、电池、盒子、充电设备、调度车辆、车辆中控、头盔套装、物流费用等。采取市场化、企业化的模式,由项目成交单位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5、运营收费标准:(1)本项目实行免押金骑行;(2)起步价限价:?2.5 元/15 分钟;时长费限价: ?1 元/5分钟;(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6、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企业良性发展,本项目分为两个评估包。
一评估包为:十堰市郧阳区引进共享单车服务项目(一包);需投入共享单车约650辆。
二评估包为:十堰市郧阳区引进共享单车服务项目(二包);需投入共享单车约650辆。
(各服务商均可就本项目上述评估包中的1个评估包提交评估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服务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服务商应当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服务商具有相应的资金、设备和设施;提供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资金、设备和设施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税收缴纳证明:服务商提供 2023、2024年任意一年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4)服务商应承诺在本次评估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服务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述材料及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评估资格;
三、获取综合评估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8日,每天0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有限公司(地址:郧阳区金达驾校院内)
3、方式:凡有意参加评估的服务商,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登记(所提交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获取综合评估文件。综合评估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4、售价:0(元)。
四、相关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8月22日08:30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3、地点:郧阳区红太阳国际大酒店12楼行政厅(地址:郧阳区解放南路11号)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郧阳区红太阳国际大酒店12楼行政厅(地址:郧阳区解放南路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评估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引进方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解放路131号
2、委托评估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金达驾校院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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