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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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0QT25Z10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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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居民用户燃气抄表业务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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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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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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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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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6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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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
胡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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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5.00%(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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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期满且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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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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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5.00%(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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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期满且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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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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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9.80%(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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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期满且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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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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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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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梅靖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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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梅靖,联系电话:0556-5999971,联系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 ******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联系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