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7、供应商资格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变更为:“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经营资格审查“提供2024年6月至今(含6月份)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记录、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变更为:“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25年05月30日09:00至2025年06月10日 17:00。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变更为:2025年06月13日 10:00.
特此澄清!
******教育局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