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城市“移动充电宝”车网互动试点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发布澄清补遗书,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第七条“到货期”第 1 点由“投标人最迟在 2025年 6 月 20 日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变更为“投标人最迟在 2025 年 7 月 15 日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5.1 条“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2.1 条涉及的投标截止时间由 2025 年 06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调整为 2025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延期开标:2025-06-30 09:30:00
二、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 20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28—****** 转 122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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