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邻水县2025年市政维修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2025年市政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邻水县 2025年市政维修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批复、邻发改〔2025〕3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2025〕30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邻水县县城。 ?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城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包括维修人行道和广场地面16050㎡,车行道路面3900㎡;维修更换路沿石400m;维修梯步200㎡;排污沟疏通5200m,清理雨水口100个,新安装排污管400m,吸粪40车;更换、提升井盖雨算子1830套;维护护栏60次,新安装U行护栏1000根,维修石护栏450m,维护石球100个;施划摩托车停车线15000m,非机动车标识100个,摩托车阻挡杆50个;零星砌砖100m3,土石方开挖1000m3,安装标志牌13块,维护篮球架1个等。
?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施工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1个类似项目。?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0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4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 ???址: | 邻水县环城路东四段199号 |
邮 ???编: | 638500 |
联系人: | 秦老师 |
电 ???话: |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银行: |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园丁巷80号 |
邮 ???编: | 638300 |
联系人: | 覃老师 |
电 ???话: |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银行: | |
账 ???号: |
?????日期:2025-07-09
注:(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