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简易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序号 | 主要内容 | 详情 |
1 | 内容更新 | 1.确保长沙学习平台APP端、PC端每日更新,节假日无休。 2.每年签发稿件6600条及以上。 3.每年原创稿件数量200条及以上。 4.对标“双语新闻”等10个一级栏目刊发相关内容。 5.所有发布内容确保无版权问题。 6.对发布的英文内容进行双语把关审核。 |
2 | 自主策划 | 1.原创主题策划专题10个及以上(不包含理论融媒体产品)。 2.原创理论融媒体产品(音频集、视频集)3个及以上,其中音频集内每个产品不少于8个,每个时长不少于1分钟;视频集内每个产品不少于4个,每个时长不少于2分钟。 |
3 | 审核统计 | 1.落实“三审三校”,每日审核各供稿链路的稿件,严把稿件的政治关、内容关、质量关,确保错误率6?以下。 2.根据全年供稿情况开展评优评先,对优秀供稿单位、优秀通讯员、优秀稿件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文创产品。 3.每年开展各供稿链管理员、通讯员队伍的培训不少于1次,确保供稿质量、数量。 4.每月分别对推广运用情况和稿件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月度供稿榜单,上报季度、年度报告。 |
传播互动
序号 | 主要内容 | 详情 |
1 | 推广传播 | ******宣传部的工作部署,策划开展平台周年宣推活动。制作宣推创意海报1组(不少于5张),或主题视频1条(不少于3分钟)。并在市级及以上新媒体同步宣推。 2.常态化开展“学习达人”、平台线下体验空间等宣推活动。全年宣传报道“学习达人”5个及以上,建立平台线下体验空间3个及以上。 3.全年在市级及以上新媒体链接长沙学习平台PC端推广。 4.自主开展宣传推广活动2次及以上,每次活动人数在20人及以上,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同步宣传。 5.与2家及以上共建单位开展资源合作,每家需制作学习产品专题1个及以上或开展学习推广活动1次及以上。 |
2 | 网络互动 | 1.对标总平台或根据自主策划开展各类征文等征集活动2次及以上,并择优在平台刊发展示。 ******宣传部工作部署,通过多种方式与通讯员、平台粉丝等群体进行网络互动,活跃粉丝不少于150个。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序号 | 主要内容 | 详情 |
1 | 内容宣传发布 | 向各级简报报送信息。向湖南学习平台、总平台进行推稿。全年总平台采用稿件210条及以上。全年在中宣部、省市简报刊发经验文章3条及以上。 |
2 | 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 | 完成总平台和湖南学习平台下达的工作任务或指令(活动组织、信息报送、采写报道等),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任务。 |
3 | 学习交流 | 与总平台,各省、市级平台,及供稿链路保持良好沟通互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平台之间的学习交流活动。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1 | 长沙学习平台编辑部负责人 | 1 | 负责长沙学习平台建设运营整体工作的推进督导,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长沙学习平台建设。 |
2 | 记 者 | 1 | 专职负责长沙学习平台的新闻宣传。负责视频产品的出镜、策划等工作。 |
3 | 编 辑 | 6 | 具备音视频编辑等能力,专职负责长沙学习平台APP端及PC端的内容建设,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做好专题专栏建设,做好线上互动内容,******宣传部重点宣传策划及日常动态报道。 |
4 | 设计人员 | 1 | 负责长沙学习平台内容和作品的视觉呈现。 |
5 | 派驻编辑 | 1 | 需在现场驻场办公,并承担配合做好长沙学习平台各项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 |
(6)履约验收标准:
6.1 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7.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7.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