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睢河北路西、环宇大道南,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环宇大道,占地面积45148.55m2(约67.72亩)。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7.92614°、北纬33.94390°。
调查地块20************医院停用后闲置,调查地块至今无较大变化。
根据《睢宁县睢河北路西侧、环宇大道南侧地块一规划条件》(2025年9月10日)、《睢宁县睢河北路西侧、环宇大道南侧地块二规划条件》(2025年9月11日),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有限公司受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单位******医院,西侧为方舱隔离病房、废水处理设施及配电箱,东侧为方舱隔离病房、办公楼、方舱移动CT室、水箱及配电箱。调查地块内地面较为平整,无对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及家庭小作坊,无养殖活动,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储存、转运、处置场所,无危险废物或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处置利用、填埋等情况,无外来堆土,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土壤无异味,植被长势良好,无异常生长情况,现场未发现环境污染痕迹。
******************有限公司及睢宁百利农业发展公司,均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周边地块土壤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现场未发现环境污染痕迹;农田、鱼塘及付楼大沟内未发现垃圾倾倒等现象,周边农田作物生长良好,无异常情况。
此外,均匀采集表层0-0.2m土壤样品,表层土壤样品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颜色无异常,采用快速检测设备对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进行了快速检测,所有土壤样品XRF和PID测定结果均无异常,不超过所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相关标准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参考值)。
******医院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小,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异常,表层土壤无污染痕迹,受周边环境影响可能性小,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