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勒乌镇八步里村八步里沟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一标段招标文件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金川县勒乌镇八步里村八步里沟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一标段”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如下:
补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总价限价:698.61 万元(其中勘查分项最高限价为527.43万元;设计分项最高限价为171.1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不得超过对应的分项最高限价。
补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低于成本报价”内容: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委员会应从投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90%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注:勘查投标报价和设计投标报价应分别满足本款规定)
******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3.将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5月15日9时30分”。
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补遗书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资源局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