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安排,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承担了《烟台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市域与中心城区两个层次。规划范围包括市域与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陆域面积约1.39万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面积约1166.57平方公里。研究范围以青岛都市圈、胶东经济圈为重点,根据需要拓展到山东省、环渤海地区乃至更大范围。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至2035年,近期为203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2.规划目标
建设开放互联、便捷高效、绿色低碳、智慧创新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面向东北亚的重要门户。重点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和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功能,增强国际国内链接辐射能力,构建快速道路、轨道交通引领的多层次骨干交通网络,强化交通与带型组团城市空间的适配性,形成以绿色交通为主导的交通模式,改善公交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益,打造步行和自行车友好城市,推动新型交通技术发展,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品质和综合治理能力。
二、烟台市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1.生态系统
烟台市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人类干扰强度较低、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生态结构较完整、系统较稳定、生态功能较完善。
2.大气环境
2019-2023年,烟台市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整体呈改善趋势。除O3外,烟台市市区其他5项污染物年均浓度近5年均呈现下降趋势,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O3年均浓度5年来呈波动变化,2023年年度浓度较2019年有所增长,无法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率为0.03。
2019-2023年,龙口市、莱阳市、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海阳市6个县级城市的6类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以来,各地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3.地表水水环境
2018年以来烟台市5条主要河流48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总体呈现增长趋势,水质优良比例由2018年的68.3%增长为2023年的76.1%,2023年,无Ⅴ类、劣Ⅴ类断面,全年首次出现无Ⅴ类水质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氟化物。25个国省控断面中24个达到目标水质类别,达标率96%,优于Ⅲ类断面比例为80.0%。
2023年,门楼水库、沐浴水库、王屋水库、庵里水库、龙门口水库和高陵水库监测的18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达100%,与2022年持平。
2023年烟台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共监测13个点,门楼水库等13个饮用水源地评价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2023年烟台市13个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上一年度基本保持稳定。
4.近岸海域
2023年,烟台近岸海水水质总体稳中向好,优良水质(一二类)面积比例平均为99.4%,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一类同比上升27.6个百分点,二类同比下降22.0个百分点,三类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四类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劣四类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较2022年大幅改善,优良水质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近岸海域海水富营养化清洁海域面积比例较2022年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轻度富营养化海域面积比例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中度富营养化海域面积比例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
5.噪声环境
2023年,烟台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49.7-55.4dB(A),平均值53.2dB(A),总体水平为“二级”,评价为“较好”。夜间为43.3-46.4dB(A),平均值45.1dB(A),总体水平为“三级”,评价为“一般”。
县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测值47.1-55.7dB(A)。各县级城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差距不大,蓬莱市为一级,其余县市均为二级;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差距较大,蓬莱、栖霞为一级,莱州市为三级,其余县级市均为二级。
各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1.6-67.0dB(A),平均值为66.3dB(A),烟台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烟台市各区道路交通噪声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3.3-59.7dB(A),平均值为54.8dB(A),道路交通噪声夜间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与2022年相比,变化不大,基本保持稳定。其中高新区下降较大,降幅为9.5%。
15个声功能区监测点位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的噪声限值要求。与上年变化幅度不大,基本保持平稳。
三、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规划调整建议
(1)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结合党的******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及“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充实规划的生态定位和原则要求,加强烟台市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
建议对涉及生态环境重要敏感区的新建项目进行避让与优化,避免或减轻对重要生态敏感要素的影响,以最大限度降低新建项目可能带来的生态影响。建议对规划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规划公路、铁路选线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充分论证,履行相应管理规定。
(2)规划实施建议
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全程关注统筹公路、铁路及水运和航空运输方式的综合交通发展战略。通过各种运输方式联合运行、提高综合交通运行效率,适时调整规划的结构和布局。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处理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建设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规划与其他相关部门发展规划的关系,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应落实到项目建设及今后规划的各个环节中。
做好规划实施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认真履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在规划实施阶段加强环境保护设计,环保选址,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实现项目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多赢局面。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应依据国家法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地方性法规,确立法律法规的权威,在监督交通建设项目中严格执法,运用法律手段搞好交通建设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居住区、医疗教育区等对声环境敏感的区域。
2.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生态功能影响减缓措施
优化施工设计,减少耕地占用。在具体线路规划选线阶段,对路线方案做深入、细致的研究,结合用地及农田布局进行多方案论证、比选,确定合理的线位方案;在工程量增加不大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能够最大限度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方案,要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地、废弃地、劣质地。本规划项目在工可阶段的路线方案选择时,在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条件下,优先选择占用耕地少的路线方案。在下一阶段设计中,仍应高度重视工程占地问题,优化路线方案,合理布设附属设施,从而尽可能地节约耕地。
植被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把剥离的表层熟土回填至周围的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区内。施工场地和弃渣场土地进行植被恢复时应设置排灌系统,并且衔接既有排水系统,保证弃渣场土地复垦的排水和灌溉,结合进场道路及既有农村道路,在植被恢复区范围内结合排灌渠道布设道路系统。
做好建设时水土流失的预防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尤其是公路、铁路交通建设呈线性分布,其弃渣具有量多分散、易于流失的特点,所以要注意处理好局部治理和全线治理、单项治理措施和综合治理措施的关系,使其互相协调,协同发挥更大的作用。
(2)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后续交通子系统专项规划布局应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预留大气防护距离,使公路、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和站场中易发生粉尘、废气的排放点与环境敏感目标保持必要的控制距离。
规划建设期要针对扬尘产生环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量减轻扬尘产生最大限度地防止扬尘扩散,降低施工区域和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尘污染。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
开挖、钻孔等道路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以及回填方土质干燥时需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粉尘飞扬。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施工场址周围设置沙土围栏,用土工布固定,并在其设截土、沙沟,工程完成后回填。风积沙路段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天气变化,在有大风出现时,要停止施工作业。
粉状原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堆放应有篷布遮盖。 在进出砂石料场的主要运输道******居民密集区。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尽可能用篷布遮盖,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以免沿途洒漏,减少粉尘污染环境。
灰土集中拌和,合理安排拌和点,尽量减少拌和点设嚣,同时优化灰土拌和站等临时施工场地位置,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且与敏感点距离应在150m以上。同时应鼓励外购商用混******居住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减少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
大力发展以清洁能源为主的公共交通,加快发展轨道交通,发展电动、混合动力汽车,加大建设清洁能源汽车的配套设施,进一步优化交通结构,增加公共交通在出行中的比例;严格控制机动车规模,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同时,对于各种运输方式产生的大气污染,应结合其类型,采取相应措施如下。
①公路项目营运期减缓措施
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公路营运期要加强交通管理,抽查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减少汽车尾气中污染物量是解决空气污染的根本途径,可通过改进汽车性能、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等方法来减少污染物的绝对排放量。提高道路整体服务水平,保障道路畅通,缩短车辆怠速工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使用篷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
道路绿化建设及管理。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管理,在两侧栽种可以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
服务设施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服务区、收费站等食堂厨房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居民点。服务区锅炉采用燃气锅炉或者电锅炉,避免使用燃煤锅炉,生活用水采用电或太阳能加热,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②运输场站项目运营期减缓措施
各场站停车场道路硬化,以减少停车场内汽车扬尘;场站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防护带,降低扬尘及汽车尾气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规划有餐饮功能的客货场站应强化餐饮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废气排放前必须加装烟气净化装置。
③水运项目运营期减缓措施
港口、码头作业区应在装卸、运输、堆存等环节中应采取必要的扬尘防护措施,提高作业环境的除尘效率,同时应配备洒水车,在干燥多风季节及时定时洒水降尘,视天气和站场作业情况,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的影响。另外,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落差高度,减少粉尘扩散。
燃油尾气控制措施。应选用耗油低、污染排放量少的型号汽车、机械等。并定时对机械、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以降低车辆、装卸机械燃油产生的尾气。应禁止尾气明显不达标的船舶航行,控制船舶在港时的燃烧时间,尽快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船舶。
④机场项目运营期减缓措施
规划机场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飞机尾气、汽车尾气、油料储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机场建设和运行将给所在区域带来新的环境空气污染源,由于飞机尾气和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属于流动源且为间歇式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但仍要求机场采用节能环保的飞机、汽车进行运输,并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对于机场油料储运,应大力推广清洁生产,鼓励使用浮顶罐储存技术、密闭装车技术、挥发性有机废气回收技术、降温技术、高位储存技术、机械消洁罐技术等先进技术,减少油气的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过程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加装消声减振装置,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
******************居民的正常生活与休息。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应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应尽量避免将施工营地设置在有声环境敏感点附近。
******居民点等敏感点附近项目的施工管理,合理******居民点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
②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公路项目运营期减缓措施:
******居民生活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合理进行道路两侧建筑规划,确定公路两侧最小防************医院、住宅的建设地。
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针对公路规模、地形等参数对各公路两侧声环************幼儿园、敬老院、新住宅区)的规划建设,该区域建议用于工业、商业等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
优化线形、降低纵坡,减少车辆爬坡时的噪声级增量。项目实施阶段应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对超标的敏感点路段的路面,有条件的地区采取多孔隙、沥青等低噪声路面。
对公路沿线涉及的村庄等噪声敏感建筑,根据敏感点与拟建公路位置关系、房屋分布情况、噪声超标情况和目前国内公路防噪主要设施设置情况,对各敏感点采取以设置声屏障或隔声窗为主辅以局部拆迁少量房屋的措施来达到降噪的目的。
铁路项目营运期减缓措施:
************居住点应采取声环境保护措施。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以内区域严禁新建噪声敏感建筑:30m 以外的噪声超标距离以内不宜新建噪声敏感建筑,若必须建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等规定。由噪声敏感建筑的建设单位采取必要噪声防治措施。
运输场站项目营运期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阶段做好场站内部总体布局************居住、教育和医疗等声环境敏感建筑,优先考虑工业、商业******居民住宅。
加强噪声源控制和噪声削减。在设备选型方面,应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候车室分体空调等设备应尽可能选用低噪设备,并安装在加有防振垫的基础上,减少因振动面引起的噪声。建议在候车室内墙采用吸声材料同时布设一些具强吸声效应的绿色植物和花卉,减少人群噪声的混响效应。在车站四周、停车场设置乔木绿化林带,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在站前广场设置中心绿地、种植草坪、花卉,设立休息区等,以减少高密度客流产生的人群噪声。加强场站周边已建噪声敏感建筑噪声防护,安装自然通风降噪窗、隔声双层窗等,同时合理室内功能布局量将室等房间布于远离场站一侧,将楼梯电梯、浴室、厨房等置于面向场站一侧。
加强场站车辆管理。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加强站内车辆管理,尤其在场站的进出口处,应设立明显的减速禁鸣标记,杜绝车辆在场内的鸣喇叭现象,停车场内保持低速行驶。严格控制车站营运时间。
航运项目运营期减缓措施:
港区噪声控制。港口作业区装卸作业机械设备、工艺设计等选择符合噪声标准的设备,同时加强对各类设备机械的管理,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对散杂货、集装作业区的噪声较大的固定设备采取消音、隔音措施,以减少机械噪声:对装卸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组织定期检修,保持其良好运行,淘汰落******居的路段控制鸣笛次数。进出港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或选用低噪声喇叭,提倡采用新型车辆。各港口作业区内部应合理布局,在港内道路的功能划分,货运流量合理调配交通疏导等方面协调上一致。港口作业区高******居民区降低港界噪声声级和对敏感目标带来的影响。
机场项目运营期减缓措施:
飞机噪声源强较大,应尽量避免飞机噪声对机场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机场项目营运期需对噪声预测值相对较高的村庄进行跟踪监测,若发现超标现象,及时采取措施。合理安排机场周围土地开发,是避免飞机噪声干扰的重要措施:机场当局和规划部门,应结合机场未来发展,做好机场周围土地利用规划。
******居民密集区,从选址上消减噪声的影响,机场所在地区及机场控制区的土地利用严格按照地方总体规划或结构性规划实施,机场建设工程场址内部的功能布局要合理。对飞机噪声影响高于75************医院等特别敏感建筑。
(4)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项目施工阶段应严格施工管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严禁乱排,废渣应妥善处置。完善桥面、路面排水收集系统。当项目无可避免地穿越饮用水源地或其附近时,要严格保护自然水流形态,有完善的“封闭式”排水,使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排水通过该系统排向饮用水源地以外的水域或水处理场所,保护饮用水源地不受污染和破坏。
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管理和修缮,不使未经沉淀的路面排水随意排入农田、湿地或河流,或因泄漏而污染饮用水源。
港口建设,在施工区域设排水明沟,污水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坑、沟集中沉淀后,用于堆场、料场防尘、道路冲洗等。散料堆场四周设置防护,防止散料被雨水等冲刷流失。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弃渣等废弃物。
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加强物料堆放管理,优化施工场地、中转料场及临时堆土场布置,建筑材料特别是易流失的筑路材料如黄沙、土方和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不应设在河岸外 200m 以内区域,临时堆放场地应设置篷盖,并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必要时设防护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至水体,使其对周围水环境水质的影响程度降低到最小。
施工期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入自然受纳水体;施工人******居民点较远的施工场所,可以采取设置化粪池或干厕进行收集处理的方式,经处理后做衣肥使用,严禁直接排放;对于公路、铁路跨越上述水体路段桥梁施工期的生活营地选址应尽量避免选择在河漫滩上。
施工机械尽量利用沿线村镇既有机械修配厂进行维修,尽量不在临时场地内另行设置机械修配厂。如无外界修理厂可用,在施工机械修理场所内应配套设置隔油沉淀池,对施工机械冲洗及维修产生的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并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清洗等;在混凝土拌和场布置沉淀池,对混凝土拌和过程中将产生的少揽含SS的碱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降低废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影响。禁止在河边、湖边冲洗车辆,并定期检查车辆以防漏油事件发生等,防止对水体水质的污染。
保护公路、铁路跨越河流的环境质量,桥梁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以避免桩基的水下施工。为减少泥浆排放量,设置施工围堰,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和泥浆池内,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沉渣干化后用于路基回填,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河道。同时为避免和减小桩基施工现场地面径流形成的悬浮物污染,必要时在桩基旱地施工现场修筑截水沟,将施工产生的SS污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②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完善路面径流、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同时加强涵洞、边沟的消淤工作,将路、桥面径流尽量引至周边农田排放。定期检查清理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为防止路面径流及交通事故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桥梁跨越的水体,桥梁应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管,并在桥梁两端、水体以外的陆地上修建污水收集池,事故污水通过管道汇入收集池,经处理后收集排放至可纳污水域。
对服务区生活、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应自设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其中生活污水直接进行处理,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后再进行生化处理,位于城市建成区外的服务区,其污水排放难以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一般可采用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及洒水。
(5)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措施
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全过程,落实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各环节,加快推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强化交通建设绿色环保,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规划项目实施采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度)》,降低规划实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
推进加氢站、充换电站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在机场、高铁站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和建筑光伏一体化;实施港口岸电改造。
推进老旧码头环保设施提级改造、港航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等工作。推进港口清洁和低碳能源替代及分布式能源自洽系统研发应用、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监测核算、船舶绿色燃料供应和港口加注等工作。
四、评价初步结论
《烟台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3-2035年)》充分落实《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陆海空立体交通体系全面升级,成为链接东北亚、联通东三省、促进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城市”“构筑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优化公路干线衔接布局;提升航空枢纽功能和服务能级”等规划要求,传导国土空间规划“区域交通发展目标积极推动烟台市成为沟通国家南北、东西运输大通道的重要门户和枢纽城市”的目标。本次评价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维护烟台市生态保护空间格局为目标,明确不同规划期的生态保护红线、大气、噪声等主要环境要素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规划决策和实施的硬约束,并依据满足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以期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
五、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机关: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北配楼517室
邮政编码:100037
联 系 人:姚伟奇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栋711室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孟冲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3)跟踪评价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九、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附件:烟台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烟台市自然资和规划源局? ?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