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地区食堂餐料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方式: 公开招标 分类: 服务发布时间: 2024-10-31 04:14:49
新塘地区食堂餐料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广州房建公寓段(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新塘地区食堂餐料配送服务项目提交密封报价。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采购编号:广房段公寓招2024-06号
2.项目名称:新塘地区食堂餐料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采购
3.本项目包括:
标包一:新塘地区食堂餐料配送服务项目;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供应商须对所报标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单个标包不得拆分,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项目服务内容、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
4.年采购预计额度:
序号 |
标包号 |
采购预估额度(含税人民币) |
合同期 |
1 |
标包一 |
320万元/年 |
一年 |
注:采购人发出的预估金额,仅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采购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对实际采购数量作适当增加或减少,固定单价按照中标价的确定方式不再进行相应调整,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
5.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更高级证书;【需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
5.4供应商须具有保险公司承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一年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5供应商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张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管税局同意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等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的任意一种即可)】
5.6供应商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购买社保;【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5.7供应商须具备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农残检测实验室及检测设备;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冷藏配送运输车辆;自有或长期租赁的配送分拣基地;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冷藏保鲜库;自有或长期租赁的蔬菜种植基地或养殖场等;【须提供自有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设备及车辆购买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8供应商须在铁路春运及其他节假日期间能保证按照采购人需求增、减配送量;能按规定每批次提供第三方农药残留、肉类检验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第3.3款“服务质量承诺”】
******小学、大中院校或其他大型群体组织领域的餐料配送业绩,合同期内多个类似项目叠加年度结算金额不少于500万/年;(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提供多个项目合同期内年度结算单和发票等证明材料。)
5.10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3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5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截止日前5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5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筛选关键字应分别包括①“供应商”、“单位行贿罪”;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罪”;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罪”】;
5.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2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5.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6. 符合以上资质的供应商可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公告附件一)、汇款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供应商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7.采购文件售价¥500******银行汇款,售后不******银行电汇;且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采购代理机构账号如下:
******有限公司
账 号:******
******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注:本次招标的采购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原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继续参加本次招标,请于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按上述6款要求将相应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免费更换招标文件
8.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公开唱价时间、地点
8.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8.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同公开唱价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3报价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5号中国铁物二楼会议室。
9.报价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截标或之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0.只有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者方可参与报价(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开唱价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3.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铁采购平台(******/index)上发布。
14.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有限公司广州房建公寓段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沾益直街136号
电话:020-******
联系人:唐工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5号中国铁物二楼
联系人:靳工、郭工
联系方式:******、******
邮箱:******
******有限公司广州房建公寓段(盖章)
采购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024年10月31日
公告附件一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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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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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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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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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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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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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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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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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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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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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标包 |
(分标包项目须填写该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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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签名并 加盖单位公章 |
联系人: (签名)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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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由采购方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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