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gzb2023-170(交易登记号:2023zb0101)
******有限公司叉车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10吨叉车
数量:两辆
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经销商,经销商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书;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07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交投阳光交易服务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投标保证金
7.1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1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5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8、监督部门
************委员会)、联系电话:057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委员会(******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梅竹路与振江路交叉口东南100米b幢6楼
联系人:弋先生
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王赫男、刘霞
电话:0574-******
******有限公司叉车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10吨叉车
数量:两辆
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经销商,经销商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书;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07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交投阳光交易服务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投标保证金
7.1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1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5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8、监督部门
************委员会)、联系电话:057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委员会(******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梅竹路与振江路交叉口东南100米b幢6楼
联系人:弋先生
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王赫男、刘霞
电话:0574-******